坚持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在碳达峰目标下,不同类型的城市如何推进?中国工程院院士王金南认为,达峰行动应坚持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在国家层面,需加强统筹协调,提出不同区域分阶段达峰路线图,明确各地达峰时限和重点任务。以制定碳达峰行动方案为契机,各省区市也要结合自身发展特点,统筹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结构等调整,促进低碳生产,打造零碳排放示范工程。
“在制定达峰行动方案时,应充分考虑省际贸易隐含碳排放,科学界定不同省份的减排责任并合理分配。此外,可综合运用多种市场手段,建立碳减排资金的省际补偿机制。”庞军建议,一是建立合理的能源定价机制,使环境成本在能源
价格中得到充分体现,利于有需要的省份获得碳减排资金。二是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利用
碳交易市场促进重点行业碳减排,并通过适度的
碳配额拍卖筹措碳减排资金。三是对于
碳交易市场难以覆盖的行业和企业,适时征收
碳税,并利用
碳税收入为能源密集型产业或省份的碳减排提供资金支持。
在上述人士看来,部分省份在输出能源产品的同时,也相应获得了经济收益。因此,排放无论发生在何地,生产端均有责任尽可能提高效率、改进管理,以促进整体减排。在此基础上,因地制宜推进差别化减排措施,避免加重“碳不公平”现象。
“对于处于劣势的省份,应减少资源型及高碳产品调出,主动改善不利的减排地位。”该人士举例,高能耗强度的重化工、数据中心等产业,可优先布局在西北、西南可再生能源资源富集地,减少化石能源消费,促进可再生电力就地消纳。同时还可强化省际碳减排协作,部分发达地区在经济相对滞后的地区开展绿色项目投资,帮助后者实现低碳转型。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