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建议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是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实现“30 · 60目标”必须把握这个原则。我国《可再生能源法》颁布的十多年间,在大力推进风电、光伏为主体的可再生能源发展方面积累了丰富的政策经验。扶持政策直接引导了我国新能源发展达到世界第一,技术水平总体进入世界第一梯队。与此同时,发展中也积累了一些矛盾和问题,有些已经大规模出现,有些还在爆发的前夜,有些埋藏了隐患。如新能源发展中的补贴拖欠问题,煤电灵活改造的投资回收机制问题,储能价值的体现问题,机组安全备用的政策落实问题,能源转型成本的分摊机制等。这些都是能源转型中遇到的新情况产生的新问题,也是“学费”的一部分。面对“30 · 60目标”,如何在实现目标的过程中守住能源电力安全的底线,政策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总体来看,我们还处在能源电力转型的初期,政策设计要针对这时期的特点,政策的根子上要正,导向要明,具有一定灵活性,好钢要使在刀刃上。
首先是要明确政府和市场主体在保障能源电力安全中的责任。责任是政策的“靶心”,只有责任明确才能精准施策。在市场配置资源、发挥政府作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三个市场经济发展要素中,市场起决定性作用,但激发市场主体和活力却取决于政府制定的政策,包括市场规则制定、界限划分、政策导向、市场必要干预、市场监管、市场失灵部分的纠正等都是政府的责任。离开了政府的责任和作用,市场的作用也无从谈起。对于保障能源电力安全防范大灾大难这样的世纪性任务,政府责任无可替代,政府的作用处于优先地位。政府的责任主要体现在安全风险防范战略、规划的制定,并将其体现在能源电力发展的各个重要环节之中;分解中央政府、各级地方政府在安全中的责任;领导、协调各政府部门及全社会各方面预防风险。
实现低碳甚至零碳发展目标,要保障能源供应安全、经济可承受、保障就业和民生、公平转型、社会付出最低成本最低等要求,是全世界应对气候变化的共同价值认可。我国能源电力转型的风险防范是我国在新发展阶段提出的高质量发展要求和系统性思维要求,也与世界上共同价值认可一致。
其次是完善以能源商品属性为导向的电价政策。“30 · 60目标”实现过程,必然也是以电价为引导能源电力转型过程。历史表明,中国电力改革史就是一部电价改革史,电价顺则电力发展顺利,反之亦然。如中国燃煤电厂的污染控制水平和过程、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速度等与电价政策导向是完全一致的。电能作为商品,它不仅体现在电量大小上,也体现用提供或者使用电量的时间点上、体现在电压、频率等稳定性上,也包括为了保持电能安全可靠的备用电力系统上,犹如房屋的成本中包含消防系统的成本一样。因此,能源电力转型中的各种风险控制成本就是能源转型的成本,且最终必然要传导到终端电力用户上。对于与电网相连接的电源来讲,只计算发电端的电量成本并以此衡量是否“平价”,对估计电力转型成本的大小和艰难程度是不正确的,对防范电力转型中的风险防范是不利的。同时,没有将电能全成本传导到终端用户,则不利于用户认识低碳发展的艰巨性,不利于强化节能意识,也会间接影响到
碳价格,进而影响到
碳市场的正常运行。因此,电价政策改革要以电能商品属性为依据逐步完善,并完善交叉补贴政府,高度重视系统支撑和风险防范的成本传导。
再次,要深入研究在能源电力转型中和风险防范中电网的作用,出台相关政策。“30 · 60目标”对于电网的作用应当重新评估,电网格局应当重新布局。当前进行的电力体制改革框架设计,主要是把电网看成电力系统的“中间”环节,看成只是一个输电的通道。这种认识如果在能源电力转型中需要进行大的调整。可再生能源的大比重接入、各种储能大规模应用、分布式微网与电网相接、巨量电动汽车充电、区域间基于维护电力系统的稳定性及风险防范的电力资源配置等,都使得电网的功能和作用发生重大变化。与此相适应,电力体制改革应当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使电网在能源电力转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最后,关于十四五规划中的政策定位。传统的五年计划与今日的五年规划已经发生了本质性的变化。在市场机制下,有什么样的政策导向就会有什么样的结果,这也是为什么“十三五”规划有的很快就完成了(如可再生能源发电规划),有的规划却相差很远的原因(如煤电机组的灵活性改造完成不到三分之一)。因此,十四五规划的重点应当是提出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与目标相一致的指标体系、划定关键要素的底线和边界(如风险防范)、在边界内给出规划指标的预期性数量范围、明确国家(政府)支持的重大科技迎新项目和示范项目、提出政策框架甚至具体政策。
在能源电力转型初期,新能源发展、储能技术和低碳发展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虽然日新月异,但与传统的能源电力的竞争还存在较大差距,政策体系也很不完备,因此,在“十四五”期间,政府应当继续在规划、政策、标准方面,营造良好支持创新的市场环境,有针对性地改革完善监督管理体系。
习近平主席在气候雄心峰上引用了中国古语“天不言而四时行,地不语而百物生”。在积极推动能源电力转型过程中,我们不能违背能源电力转型的客观规律,一方面要对“30 · 60目标”充满信心,对未来的技术发展充满信心;另一方面也要系统考虑,脚踏实地,做好能源电力转型中的“灰犀牛”“黑天鹅”事件的防范。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王志轩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专职副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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