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及成效
中国是全球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家,根据在《东京议定书》中作出的承诺,积极担负起减排任务。在2009年哥本哈根国际气候
会议上,我国政府主动提出“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在2005年基础上降低40%”,在“十二五”规划中,首次把“到2015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降低17%”的减排目标作为约束性指标列入其中。为实现这一目标,其中一项重要举措就是着手建立碳排放市场。2011年10月,国家发改委批准了
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及深圳“两省五市”开展碳排放
试点交易。截止2019年6月底,7个
试点成交量达到3.3亿吨,累计成交金额达71亿元,覆盖了钢铁、电力、水泥等行业近3000家重点排放单位,形成了初具规模的地方市场。这7个试点在碳交易体系设计和运行的各方面做了不同尝试,积累了丰富宝贵的经验,为建立全国碳排放市场的奠定了基础。2017年12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正式启动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它以电力行业作为突破口,率先全面实现碳排放交易,并且逐步扩展到其它行业,不断增加交易品种。众多学者采用不同的研究方法对我国碳排放交易体系的成效进行检视。其中,杨博文,尹彦辉(2019)运用合成控制法对湖北和广东两个试点的减排效果进行检视,结论显示碳排放交易政策对广东省的减排效果显著,对湖北省并没有实质影响,广东省碳排放权交易政策的效果要强于湖北省,并且指出其原因包括:广东省初始配额分配过程中采用
拍卖方式的配额比例远高于湖北省,并且当一个
履约周期结束时不
履约的惩罚力度较湖北省的小。赵立祥,王丽丽(2018)认为国内碳交易市场属于淡薄交易市场,各试点
碳市场发展不平衡,
碳价水平差异显著。交易量为零的天数多,
碳价无法很好反应市场的供需情况。市场
价格容易被操控,投资风险大。苏亮瑜,谢晓闻(2017)指出广东和湖北碳交易试点取得了显著的进展,截止2017年1月13日,二级市场交易量分别为3631万吨、3218万吨,分别位居第一和第二。广东在一级市场的交易量排名为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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