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技术存在双重外部性的特点
绿色技术具有双重外部性的特点,即技术和环境的双重外部性。
具体而言,分别是技术的研发者无法独享技术利益而带来他人可以“搭便车”的正向外部性,即:模仿者可以通过抄袭的方式以很低成本获取新技术,从而获得成本优势,从而挫伤创新主体的积极性。
以及环境污染造成的社会成本高于污染者收益的引导污染者损人利己的负向外部性。污染者在不被惩罚的情况下,污染能够给自身带来更大的收益,从而不会主动采用“绿色”技术。
如果没有相应制度激励和约束,则绿色技术的研发和传播对于理性的经济主体来说则显得不经济,导致社会主体缺乏研发动力,而倾向于采用落后的非“绿色”的技术。
笔者认为,“绿色”专利制度就是处理研发成本外部性的制度,通过将环境成本和研发成本转化为各种专利收费内化入专利体系内,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双重外部性的问题。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 an 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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