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手段更能促进低碳经济发展
研究发现,从政策类型看,现有政策主要以命令控制型政策为主,例如万家企业节能计划、十大节能工程、省级温室气体强度目标和能源强度目标分配和考核、淘汰落后产能等,虽然有助于确保政策效果,也充分利用了我国政策行政控制力较强的优势,但不利于市场灵活调节和成本优化,容易造成市场扭曲和失灵,出现诸如“拉闸限电”等怪现象。相比而言,通过市场经济类手段减少碳排放有利于降低减排成本,利于
价格信号让市场主体做出优化的选择,促进低碳领域的有效投资和产业布局。
依据专家建议,“十四五”时期,对于目前广泛实施的重点工业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如常规燃煤发电机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机动车燃油经济性标准、强制性建筑节能标准等,应及时根据技术进步的情况和实施国家自主贡献的需求予以更新,制定更为严格的限额标准,从而提高政策力度。
此外,还应研究实行以低能源强度、低排放强度、高质量发展指标为核心的产业准入政策,逐步建立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控制低效率、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产业发展。
在政策创新方面,专家们建议逐步建立完善强制性政府
绿色采购政策,有效增加低碳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市场需求。增加公共资金投入,探索运用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多种手段,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广泛投入低碳发展领域,鼓励拥有先进低碳技术的企业进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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