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发展排污权交易市场的政策建议
(一)福建省应坚持创新改革,建立全省统一的排污权交易市场
福建省政府始终坚持“全省一盘棋”,出台了多个管理办法和指导文件,致力于建设统一制度、统一市场和统一平台的排污权交易体系。在此背景下,厦门市作为福建省内率先启动工业全行业排污权交易的重点市场,其制度建设和改革创新颇有成效。应当始终坚持市场化交易机制,形成市场化价格,提高企业的参与度和活跃度。完善全省排污权交易统一市场,引导排污权指标跨流域、跨区域流转。进一步强化改革,简化流程和手续,优化服务。目前全省已设计出多种交易方式,如网络竞价、协议转让、买方挂牌、储备出让等,其中网络竞价在线操作,免收交易费用,耗费时间短,信息透明度高,是值得鼓励推广的交易方式。
(二)积极开发排污权金融工具,规范绿色金融产品
排污权交易市场试点省份和非试点地区已探索过以排污权为标的的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其中较为普及的是排污权抵押融资、排污权质押融资、排污权回购和排污权租赁。就厦门市当前情况来看,排污权融资业务主要聚焦在抵押贷款和租赁方面。应当建立更加有效的登记及公示系统,进一步完善市场化的定价机制和融资相关管理办法,规范金融产品,并探索新的排污权融资业务,让排污权成为“流动的资本”,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三)加强与其他省份的交流协调,为打造全国统一排污权交易市场做准备
目前各省(地区)在建立“具有地区特色”的排污权交易体系,各省(地区)多样化的交易规则和交易价格不利于排污权全国范围内跨省市流转和扩大排污权市场规模。应当加强各省份和地区之间的交流协调,致力于达成基本一致的交易制度总体框架,各地区可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细化的管理办法,为未来形成全国统一排污权交易市场做准备。
(四)与环保税积极配合协调,避免过多增加企业负担
环保税作为一项法定税,具有强制性,任何排污主体都必须缴纳。相比之下,排污权交易的灵活性高,应当配合环保税的实施。两者从设立理念上来说并不矛盾,环保税还能弥补排污权交易涉及范围小和污染物种类少的缺陷,但这种“弥补”如果不能合理设置界限会使企业重复支付,加重企业经营负担。因此,应当制定相关政策来确立环保税与排污权交易的配合机制,合理设置环保税的征收范畴,对已购买排污指标的企业进行一定的税收减免,或适量降低排污权定价,在控制污染物排放的同时也避免过多增加企业负担。
参考文献
[1] http://www.ccin.com.cn/detail/aaaa19066794157f72bd4e2b303fde25
[2] http://www.rmfz.org.cn/contents/542/164319.html
[3]http://xm.fjsen.com/2018-10/29/content_21618202_all.htm#content_1
作者:
崔莹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气候金融研究室及
碳金融实验室负责人
钱青静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研究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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