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M时代:CCDMF支持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京都议定书》下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为一些中国企业带来了额外收入和先进理念,但是如果没有有效资金管理机制,就无法保证其收入用于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工作。国家因此建立了清洁发展机制基金(China 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 Fund, CCDMF;以下简称“清洁基金”)以管理从CDM项目中获得的收入,确保基金能用于直接支持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项目。根据《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修订)》规定,CDM项目因转让温室气体减排量所获得的收益归国家和项目实施机构所有,且对于不同类别的项目,国家与项目实施机构减排量转让交易额分配比例不同:氢氟碳化物(HFC)类项目,国家收取转让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交易额的65%;己二酸生产中的氧化亚氮(N2O)类项目,国家收取30%;硝酸等生产中的氧化亚氮(N2O)类项目和全氟碳化物(PFC)类项目,国家分别收取转让交易额的10%和5%;其他类型项目,国家收取2%[3]。
清洁基金的使用主要采取赠款和有偿使用的方式。清洁基金通过赠款方式支持有利于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和提高公众应对气候变化意识的相关行动,涉及国家、地方和行业层面的应对气候变化与低碳发展政策研究、能力建设和宣传等领域。主要是我国境内从事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工作,具有一定研究或者培训能力的相关机构获得了赠款。截至2017年12月31日,清洁基金累计赠款11.25亿元,支持了523个项目[4]。
图1:2008-2017年清洁基金赠款项目支持领域分布图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来源: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2017年度报告
清洁基金通过有偿使用方式支持有利于产生应对气候变化效益的产业活动。主要采用委托贷款等工具,面向市场开展有偿使用业务,支持我国境内的中资或中资控股企业开展节能和提高能效、
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
碳汇等多种类型的有利于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活动。截至2017年12月31日,清洁基金已审核通过265个委托贷款项目,覆盖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项目预期累计年
碳减排量及
碳减排潜能逾千万吨二氧化碳当量。
图2. 2011-2017年贷款资金支持领域分布图
来源: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2017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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