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CRC体系没有设定上限目标而是采用价格机制
在运行机制上,CRC体系没有设定上限目标,而是采用价格机制,即通过合理设定配额的出售价格,使参与者为其碳排放买单,进而促使参与者通过运用节能技术等实现成本最小化,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甚至实现配额结余,出让赚取收益。易碳家
CRC体系在第一阶段采用固定价格(每个配额12英镑),在每个遵约年开始时出售配额,购买数量的多少由参与者决定。出售结束后,参与者可在二级市场上自由进行配额交易,政府不会控制价格。第二阶段放弃了总量设置,也不再对配额实行
拍卖,改为两次固定价格出售,参与者根据预测购买,购买后只能用于当前及此后的每一个遵约年,而不能抵消前一年度的排放。为了激励参与者尽力合理预测其排放,提前购买适当的配额,第二次配额出售的价格会高于第一次。
CRC体系建立了有效的约束机制,保障这一体系的顺利运行。
监测、报告与核查是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主要工作之一。CRC体系并不直接监测排放源,而是先确定纳入体系的电、气供应量,计算出对应的碳排放量。因此,参与者要在每个遵约年结束后向管理部门报告其年度用量,管理部门据此计算其排放。由于体系运行的核查成本过高,CRC体系采用自我核查方式,要求参与者将法律规定的材料及信息放入证据包中,辅之以抽查审计。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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