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试点碳市场拥有富余配额的参与方主要可以分为几类:1、首年纳入全国碳市场的三大行业控排企业;2、首年不纳入全国碳市场的其他行业控排企业;3、机构投资人;4、个人投资者。虽然目前尚未听闻国家主管机构开展配额过渡论证工作,但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分析各个参与方持有试点富余配额结转到全国碳市场的可能方式及可行性,对于市场参与方提供参考。
1、由于未来很大可能会形成全国碳市场与试点碳市场共存的格局,因此发生全部试点富余配额置换为全国碳市场配额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不太可能允许试点地区过度分配的配额大规模转移给全国碳市场买单的情景。
2、部分试点富余配额置换为全国碳市场配额存在一定可能性,几种听闻的说法仍面临诸多挑战: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0排0放^交-易=网 ta n pa i fa ng . co m
只允许首批纳入全国碳市场的三大行业控排企业持有的富余配额结转到全国碳市场?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首批纳入全国碳市场的三大行业控排企业由于将脱离试点碳市场,有动力争取将其持有的富余配额争取置换为全国碳市场配额为未来需求进行储备,但如果仅允许三大行业控排企业配额置换为全国碳市场配额,则可能会发生三大行业企业在较低价格水平的试点碳市场大量低价囤积配额带入全国碳市场自用或套利;同时机构投资者会通过回购协议将自身持有的投资性持仓配额暂存在三大行业控排企业账户中过渡到全国碳市场进行套利,造成试点碳市场大量富余配额带入全国碳市场影响供需平衡及配额分配,因此国家主管部门同意这种方案的可能性很小。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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