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各省市自治区“十三五”期间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及
节能减排相关规划和实施方案陆续出台,据碳道了解,目前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港澳台除外)中,已有约23个省市自治区以十三五”节能降耗及应对气候变化规划、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等形式发布“十三五”期间能耗和
碳排放强度下降比例目标值,碳道汇总分析整理了国家《“十三五”
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与《“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及主要省市十三五规划中相关能耗和
碳排放控制目标,以期管中窥豹,为全国未来五年能耗和
碳交易市场未来发展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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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耗总量
从国家《“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各地区能耗总量目标和各地方实际规划方案中数值比较可以看出,到2020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规划比2015年下降15%,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各地区基本依照国家总体规划,指定适合各地区实际发展的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 “天花板”。其中,山东能源消费总量,国家控制目标值为4.2015亿吨标准煤,海南最低,国家控制目标值为4.2015亿吨标准煤0.2598亿吨标准煤(西藏自治区相关数据暂缺)。在能耗强度目标上,
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能耗强度下降要求最高,均要求“十三五”能耗强度相对于2015年降低17%,海南、西藏、青海、新疆要求最低,均要求“十三五”能耗强度相对于2015年降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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