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中国在后京都时代国际气候谈判中面临的压力巨大,形势非常严峻。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中国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增长很快,并且成为温室气体的主要排放大国。当前国际社会要求中国在后京都时代承担减排义务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我国应制定与碳交易有关的国家政策和法律,一方面,为应对气候变化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另一方面,实现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区域性碳交易市场的合作,构建互利共赢的国际经济新秩序。为我国赢得经济发展的空间和外部环境,提高我国的国际软实力。
构建碳交易法律体系的指导思想
制定与碳交易相关的法律、行政性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政府规章等,形成一套完整的保障碳交易的法律体系,是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实现减排目标、推动低碳经济发展的一项前瞻性,先导性和基础性的工作,是一个综合系统的工程。构建碳交易法律体系离不开正确的指导思想——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是一脉相承的,对于构架碳交易法律体系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构建的碳交易法律体系,将进一步提高我国碳交易相关法律的立法质量,与本国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统一,将我国的碳交易立法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从而促进中国在碳交易的国际合作中获得主动权,维护国家的发展权。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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