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建筑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按照碳交易的基本原理,以确定产权和减少交易成本为原则,充分利用现有的行政管理、技术标准、节能政策、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和能耗监测工作基础,减少建筑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立和运行的成本。按照“总体设计,分步实施”的方式逐渐建立建筑碳交易市场。
一、总量控制和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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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深圳市既有民用建筑面积约5.6亿m2,建筑用电量为247亿kWh,占全市用电总量的37%。其中,公共建筑1.2亿mz,电耗为164亿kWh,占建筑总用电量的66%,居住4.4亿m2,建筑电耗为83亿kwh,占建筑总用电量的34%。建筑碳排放量约占全社会碳排放量的23%。公共建筑能源消耗是建筑能耗的主要部分。在公共建筑中,2万m2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有1051栋,占公共建筑总面积的48%,其中,大型办公建筑(包括商业办公建筑和政府办公建筑)、商场建筑、旅游饭店建筑和多功能综合建筑这四类建筑的数量共913栋,占既有大型公共建筑建筑面积90%以上,是大型公共建筑的主体。因此,深圳建筑碳排放总量控制的范围按“先公建,后居建;先大型,后一般”的思路确定建筑碳交易的覆盖范围,初期纳入碳交易市场的建筑物数量为200栋,后续覆盖范围逐渐扩大其他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考虑到建筑碳排放主要是电力消耗引起的二氧化碳排放,温室气体的覆盖范围为CO2。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二、配额分配
为保障配额分配的公平性和建筑能耗增长的空间,深圳建筑配额分配综合考虑了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能耗现状水平及未来发展趋势、节能减排成本等因素,以控制建筑碳排放强度为目标,确定各类民用建筑能耗限额标准,以各类建筑能耗强度限额值(kWh/m2)作为建筑碳排放配额确定的依据,不同类型建筑的配额=此类型建筑能耗限额值*能耗排放因子。建筑面积。深圳市在建筑能源审计的基础上,结合建筑能耗监测结果,已颁布试行《深圳市办公建筑能耗限额标准》、《深圳市商场建筑能耗限额标准》以及《深圳市旅游饭店建筑能耗限额标准》。能耗限额标准的制定综合考虑了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深圳建筑运行能耗统计分析和未来增长潜力等多个因素,并广泛征求社会意见。能耗限额可根据市建筑节能目标(如“十三五”建筑能耗强度下降10%)进行适当调整,每隔3~5年调整一次,使配额分配公开、透明。配额方法采用免费发放,减少交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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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筑碳排放监测、报告和核查机制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2007年,深圳市开始建筑能源审计工作,截至2011年共完成对我市750栋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源审计,建筑面积近300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占深圳民用建筑面积总量5%,用电量占全市的13.5%。同时,建立了500栋大型公共建筑在线实时监测系统,监测数量和类型位于全国首位,基本掌握了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特点及节能潜力,具备良好的监测、统计和审计基础。
在借鉴IS01464-1、3的基础上,根据现有的能源监测、统计和审计工作基础,建筑能耗统计按照国家建筑行业标准《民用建筑能耗数据采集标准》(JGJfrl54-2007)统计建筑能耗数据。为保障数据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准确性,深圳市编制了《建筑物温室气体排放的量化和报告规范及指南》和《建筑物温室气体排放的核查规范及指南》,为建筑物温室气体的监测、报告和核查提供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