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力争建成全国绿色生态第一省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2015-05-08 17:37

去年起实施的《广东省主体功能区配套环境政策》则进一步明确,珠三角环境优先、东西两翼在发展中保护、山区保护与发展并重的分区控制原则;划定172个、总面积8370平方公里的饮用水源保护区,严格保护。根据省发改委与省环保厅去年颁布的《关于实施差别化环保准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珠三角将严控高污染高能耗项目,不再新建、扩建炼化、炼钢炼铁等项目,对于环境容量相对充裕的粤东西北,则提出优化发展装备制造等传统优势产业和石化钢铁产业,支持石化产业向下游产业链延伸。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在《意见》中提出的“多规合一”探索上,今年初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广东省“三规合一”工作指南(试行)》,是全国首个省域“三规合一”技术指南。广东今年起开展规划大会战,用1年时间制定市、县、中心镇“十三五”近期建设规划,成为衔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三规合一”的实施平台。广东省还将建设新型城镇化规划建设示范省,编制“十三五”城镇化建设投融资规划,在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生态建设、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创新投融资机制,开展新型城镇化市、县、镇综合试点和专项试点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城镇化建设: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 an g.com

推进绿色城镇化建设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ai fan g.com

今年广东新建建筑施工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将力争达到100%,全年新增绿色建筑面积1800万平方米,并将建设10个具有岭南特色的绿色生态示范城(园)区。此外,针对既有建筑和城市建成区,也将开展城市基础设施的低碳化改造,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并加大步行、自行车系统建设和立体绿化试点。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 放_交-易^网^t an pa i fang . c om

《意见》还提出大力推进绿色城镇化。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宏观布局,防止“千城一面”。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 放_交-易^网^t an pa i fang . c om

对此,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指出,新型城镇化必须与绿色化协同发展,在新一轮的城镇化进程中,也必须坚持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原则。作为国内城镇化水平较高的省份,特别在传统发展模式难以为继、资源瓶颈日益突出的背景下,广东日益重视走绿色、低碳的城镇化道路。 内-容-来-自;中_国_碳_0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2014年,广东即与住建部签订协议,共建低碳生态城市建设示范省,成为全国低碳生态城市建设的探路者。广东也在全国率先启动生态控制线的划定工作,严格限制城市的增长边界。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笔者从省住建厅了解到,广东计划于今年出台《广东省绿色建设指导意见》,研究制定城市建设有效减少碳排放的评估办法,出台绿色建筑地方性强制设计标准,并将低碳生态的主要目标和技术指标落实到各层次法定城乡规划中强化实施。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根据规划,今年广东新建建筑施工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将力争达到100%,全年新增绿色建筑面积1800万平方米,并将建设10个具有岭南特色的绿色生态示范城(园)区。此外,针对既有建筑和城市建成区,也将开展城市基础设施的低碳化改造,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并加大步行、自行车系统建设和立体绿化试点。为破除“千城一面”和“奇奇怪怪建筑”的现象,广东除了加强对历史建筑和传统村落的普查和保护,还将严格把好城市设计关,鼓励开展城市风貌专项规划设计。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 o 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