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经验分析与讨论
经验分析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从国际碳交易中间商的发展背景看,它们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由电力生产业的巨头投资,如法电贸易、英国碳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德国莱茵电力集团等。它们参与碳交易市场的目的有两个:一是履行本国或本企业的减排承诺;二是在一级市场买了减排量后再到二级市场去卖,从中赚取差价。它们既是碳交易市场中最主要的约束对象及参与方,也是最主要的受益方。此外,这些传统能源行业巨头的深厚商业背景,使得它们具有较强的经营技巧与抗风险能力,使其得以在碳交易市场中占据较大的规模,并取得较高的收益。专业的碳交易公司在2005年《京都议定书》生效后,看到了碳交易市场的巨大潜力,于是凭借其项目开发的技术能力大力涉足一级市场,从项目的开发、包装到注册、签发,对项目进行一系列的进程管理,并最终参与国际碳排放市场的交易。这些碳交易公司正是由于其专业性而备受国际投资银行的青睐,先后被大型投资银行收购,由此完成了它们各自的融资,并增强了风险控制能力。从传统能源、电力行业衍生出的碳交易中间商与专业的原生碳交易中间商在融资模式和风险管理方面各有特点,但无论是哪种类型的中间商都需要融资与风险管理,这就使得金融、保险等中介机构的介入成为必然。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碳交易中间商参与市场的规模很大,这从侧面反映了欧洲碳交易市场的流动性很强。一个市场离不开相关金融产品的开发和演变,碳交易市场也不例外。在国际碳交易市场上,碳排放权已经演化为各种碳金融衍生品(如期货、期权、掉期合同等)。银行、期货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广泛参与,使碳排放权如同大豆、石油等商品一样可以自由流通,客观上增加了碳交易市场的流动性。在很大程度上,期货市场作为一个重要的因素吸引各种金融机构的参与,从而“盘活”了欧洲碳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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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在碳交易的投融资模式中,不管是对项目业主来说还是对CER投资方来说,高风险对应着高收益,低风险自然对应着低收益。目前,中国企业提供的碳排放权,主要由这些国际中间商购买,再进入欧洲市场,它们低价买入,高价卖出,从中赚取差价,国内的项目业主在对待风险和收益方面则处于被动状态。尽管中国是全球CDM项目签发量最多的国家,但近期由于国际碳价低迷,针对中国企业的一些国际买家纷纷违约,致使国内企业损失巨大。在国际碳交易市场中处于弱势地位的我们,怎样才能扭转被动的局面,提高自身在碳交易市场中的定价权和在国际谈判中的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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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际碳交易市场体系中,谁拥有交易标准的制定权,谁就拥有项目认定、减排流程、核算方法等一系列的话语权。国内碳交易平台的建立将给我们带来转变角色的契机,如北京环境交易所发起制定的“熊猫标准”,尽管只是一个自愿减排标准,但它是中国第一次在全球碳交易市场的最前端发出自己的声音[10]。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0排0放^交-易=网 ta n pa i fa ng . co m
2012年6月,国家发改委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标志着中国的自愿减排工作将逐渐步入规范化、常态化,自愿减排市场将有较大发展。国内传统能源与电力行业的一些企业陆续成立了专门的碳资产管理公司,如中电投碳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龙源碳资产管理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