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市场应与电力市场改革协调共进才能有效的做好节能减排

文章来源:中国能源报李继峰 张亚雄 蔡2014-12-01 07:12

 
  规则二:建议在有限行业范围内根据其用电量设置电价附加,挖掘用电侧的节电潜力。
 
  无论如何,如果不能把碳成本向下游传导,都会严重削弱电力部门的减排潜力,因此必须要探索电价与碳价的联动机制。但是售电电价的统一调整会影响到所有下游用户,涉及面太广,很难一步到位。为此,我们建议首先选择部分行业设置电价附加,作为建立电价与碳价联动机制的探索。
 
  对比放开所有工业部门电价、放开重工业部门电价和仅放开四大高耗能部门电价三个情景与没有电价管制的情景,只要电价调整到位,碳市场的碳价格有所上升,但是上升幅度不大,同时GDP相对基准情景的损失也相差不大。因此在整体电价管制制度不突破的情况下,可以首先在四大高耗能行业企业上试点设置电价附加,随着政策逐渐被接受,再逐步扩大引入电价附加的行业范围,朝着电价放开的终极目标逐渐靠拢。
 
  在具体的电价附加设定上,根据我们的测算,为了追求碳市场的运行效率,若选择的行业范围不同,电价附加的额度也应该相应变化,选择的行业越少,电价附加的幅度应该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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