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韩碳定价投石问路

文章来源:中国碳排放交易网2014-09-16 22:27

建立区域合作的市场机制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FBK:对于中日韩三国推行碳定价方面的政策您有哪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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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宪兵:碳定价政策在引进的过程中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包括国际气候变化公约谈判的进展、企业和公众的理解与支持、政府的政治意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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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亚这三个国家在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结构有很大差异。比如韩国和日本属成熟的市场经济,服务性行业的比重约占70%;而中国第二产业约占50%,且国有企业仍占有一定的比重和地位。因此在整个区域层面上实施统一的碳定价政策比较困难,也不现实。从亚行等国际机构研究的结果来看,减排成本较低的部分集中在中国。而韩国和日本的能源效率和碳排放绩效已经很高,进一步减排的边界成本相对较高。在东北亚区域内推动建立市场机制,让韩国和日本等相对发达的国家参与中国的减排活动,整个区域在这方面的合作具有较大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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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越碳交易的多重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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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K:东北亚正在成为碳交易活跃的地区,西方碳市场的哪些经验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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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宪兵:中日韩在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建设上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从2005年起,日本环境省和经济产业省就开始推动建立一种综合性、实验性的碳排放交易市场。韩国已经决定从2015年开始正式实施碳排放交易政策。我国的发改委最近两三年在五大城市和两个省份(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湖北、广东)推行碳排放交易试点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推行碳排放交易可能遇到的问题包括如何设定碳排放的限额,确定管制的对象、配额分配方式和柔性机制的设置等。这些困难可以通过借鉴西方碳市场的经验并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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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设定排放上限的困难。发达国家往往采取的是强制性和绝对量的减排目标;而中国提出的是相对的排放强度指标。在全国范围内设定一个排放上限短期内不太现实,这是建立碳市场的一大障碍。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第二,确定管制对象应考虑到行业的国际竞争力。在管制对象的选择上,应避开出口型且能耗强度较大的行业,而优先选择电力等受政策和国际市场冲击相对较小的行业。 内-容-来-自;中_国_碳_0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第三,设置合理的柔性机制。碳市场形成后,稳定市场价格很重要,这就需要在政策设计上予以考虑。如美国区域性的碳排放计划RGGI规定,碳价下降到每吨二氧化碳7美元以下,就会限制配额供给,调整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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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确定合理的履约时间。东京的碳排放交易制度的履约期设为五年,这主要是考虑到企业节能减排的技术改造往往需要相对较长的时间。我国目前的地方试点要求的履行时间一般是一年。可根据试点的效果,借鉴国际上的经验和企业的期望和建议,做出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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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和发达国家相比,国内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意识相对较低,二氧化碳排放数据的统计收集和上报机制仍需改善。总体上我们应学习欧洲快速行动的做法。虽然在最初建立碳市场时,欧盟的碳排放配额出现过度分配的问题,不过经过积累经验和政策调整,较快扭转了这一局面。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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