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什么地方都需要环境资源庭”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 an g.com
2014年6月12日上午,柳州市鱼峰区法院环境资源庭揭牌成立,这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第一个环境资源庭。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在最高法院打算成立环境资源庭后,南方周末记者从湖北、广东等地了解到,各地纷纷准备效仿最高法院。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各级法院是否都设立环保庭,是5月29日座谈会的争议之一。参加座谈会的武汉大学教授王树义对南方周末记者表示,“我不主张从最高院到地方的三级法院,每一级法院都来设环境法庭,弄不好又是一种新的审判资源的浪费和作秀,应根据实际需要来设立。”他还建议,环境资源庭的设立应参考海事法院分区来设立。“这样比较符合中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有些地方不设,不影响环境公益诉讼的审理,现在主要还是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而对各地的环境法庭而言,最大的阻力则是来自内部。各地环境污染案件审理模式,多采用“三审合一”,即刑事、民事、行政及非诉行政执行审查案件由行政庭设立的合议庭或专门的审判庭统一审理。“土地的案子,现在归民庭来管,今后涉及生态的土地,比如湿地的占用,这些就归环保法庭来审。”王灿发解释。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ai fan g.com
在5月29日座谈会上,“三审合一”的模式受到与会者的一致赞同。但是,“现在阻力很大,因为‘三审合一’都很难实现,行政庭不愿意把环境行政的案子交出去,因为他们太少,交出去以后就更没得审了。”王灿发说。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然而,对于最高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庭的前景,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的专家多表示谨慎的乐观。赵绘宇的观点颇具代表性:“根据我在美国学习的经历,以及与国外知名环境法学者的交流,高层次的环
保专门法庭实践上有很好的效果。不过,这个法庭最终其作用不可高估,因为许多其它的司法上的制约条件都还在。这些条件如果最高院无力打破的话,还是困难。”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排.放_交^易=网 t a n pa ifa ng .c 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