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还在修订中,并于今年8月再次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在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主办的《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讨论会上,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王灿发教授等表示,作为环保领域的牵头性综合法律,《环保法》于1979年颁布,从1989年进行修订至今,已有20多年没有修订了,其中很多条款与《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现行法律已不一致,迫切需要再次进行修订。
环境保护部原总工程师、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副理事长杨朝飞说,《环保法》是基本法,是解决基本问题的法律,当前环保领域需要解决的问题非常多,“这个法不可能包罗万象”,“我国国家改革方向是推动市场化改革,在环境和资源领域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环境价格、环境成本必须要考虑进去。”
《环保法(二审稿)》第4条规定“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杨朝飞等建议将之修改为,“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财政、税收、信贷、保险、证券、价格等经济政策、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杨朝飞说,利用市场手段保护环境,是发达国家普遍使用的有效办法,我国在这些方面也进行过一些有益尝试,对改变仅通过行政手段来解决环境问题的现状,将会起到日益重要的作用。在《环保法(二审稿)》“总则”中将经济政策具体化为“财政、税收、信贷、保险、证券、价格”等,有利于各项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为什么我特别建议要列出信贷、贸易、保险、证券等经济政策?还有一个原因是环保部正在启动编制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办法,但这个办法没有法律依据。尽管有国务院的几个文件依据,但立法部门说‘不行’。如果在环保法里有‘保险’两字,推行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时就有了法律依据。而信贷、证券等其他环境经济政策的推行也是同理。”杨朝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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