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环境公益诉讼依然紧闭大门。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 an g.com
这半年,中环环保联合会试图作为原告,在多家法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但遭遇的尴尬是,法院要么以最高人民法院没有相关司法解释为由拒绝立案,要么让立案申请就此石沉大海,再无下文。
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兼督查诉讼部部长马勇说,作为环保部主管的非政府组织,近年来,他们一直致力于推进环境公益诉讼,也曾在贵阳、无锡等地的环保法庭有过8起成功诉讼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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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本以为,今年1月1日生效的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能给环境公益诉讼打开更大的口子,但没想到,却屡屡遭遇法院的闭门羹。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中华环保联合会副主席兼秘书长曾晓东告诉记者,我国每年发生的环境污染案件有上千起,但能进入到诉讼程序的寥寥无几,受害者的环境权益得不到伸张,而污染企业却能逍遥法外,而且不需要为污染损害的生态环境埋单。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诉讼难源于环境问题的专业性,一般老百姓很难举证,所以近年来一些民间组织也在尝试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但在司法实践中一直碰到原告主体资格“非利益相关”的障碍。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而新《民事诉讼法》的一则变化曾让环保组织看到希望,其第55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中华环保联合会认为自己就是法律中提到的“有关组织”,依照法律可以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可现实中,法院尚未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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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在等待最高法的司法解释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0放_交-易=网 t an pa ifa ng . c om
2012年以来,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法律服务中心多次接到山东潍坊昌乐县老百姓的举报,当地的潍坊乐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商品猪养殖场污染了几个村的饮用水源,长达9年的时间里,当地老百姓只能买水喝。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 o m
中华环保联合会两次委托专业的检测机构对该养殖场的排污口进行水样提取和检测,结果显示,养殖场排放的污水严重超标。
今年3月7日,马勇代表中华环保联合会向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一份公益诉状,要求当地的这家养殖场立即停止污染行为,并提出索赔700余万元,用于环境污染治理与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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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法院之前,马勇信心满满。毕竟此前中华环保联合会已经在一些做环境公益诉讼试点的环保法庭有过8起诉讼的案例,而这一次,新《民事诉讼法》进一步明确了社会组织在环境公益诉讼中的原告主体资格,在法院立案应该不太费劲。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可没想到,这起案件就此石沉大海。马勇多次询问法院方面是否予以立案,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答复是,中华环保联合会是否具备诉讼主体资格,他们“拿不准”,要请示上级法院,而上级法院一直没有答复。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新《民事诉讼法》实施后,全国最大的环保组织、中华环保联合会提起的第一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就此搁浅。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而中华环保联合会今年提起的第二起环境公益诉讼,在法院递交立案材料的窗口就被退回。
2012年,中华环保联合会接到山西省原平市柳巷村村民的举报,原平住建局在修建当地一条公路时,未妥善处理好排污管网问题,导致上游地区的生活污水和部分企业的排污废水直接排放到柳巷村所在地区,致使柳巷村遭遇严重污染。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_交^易=网 tan pa i fa ng . c om
今年3月,中华环保联合会向山西忻州市中院提起了环境公益诉讼,希望法院责令,平原市住建局立即停止侵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污水排放对原平市新原乡柳巷村周边环境造成的破坏。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ai fan g.com
忻州市中院的答复是,鉴于最高人民法院对环境公益诉讼原告主体资格的问题还没有司法解释,退回中华环保联合会的立案材料。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相同的答复还出现在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5月29日,针对重庆市双庆硫酸钡有限公司环境污染案,中华环保联合会向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马勇软磨硬泡了几个小时,该法院依然以最高法院没有司法解释,拒绝接受立案材料。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0放_交-易=网 t an pa ifa ng . c om
为什么都不敢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其实,这3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中华环保联合会都特意选择在没有环保法庭的普通法院进行尝试。马勇说,过去由于法律没有明确社会组织作为公益诉讼原告的主体地位,所以环境公益诉讼只可能在进行试点的环保法庭才能被接受,但现在法律已经明确了社会组织的诉讼地位,在任何法院进行公益诉讼都应该没有障碍。
“没想到的是,试点阶段都能顺利进行的公益诉讼,在法律明确后,却越做越难。”马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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