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型减碳如何实现?
刘世锦:重要的是要形成一个相互依存的制度规则和政策体系,建立以碳排放“双控”为目标,减碳与增长双赢的核算方法和运行机制。怎么来实施这样的规划?我提出一个“三支柱体系”。
第一个支柱,建立全方位支持绿色技术创新的创新型碳替减市场。所谓“创新型碳替减”市场,是指依托绿色技术替代而相对减少的碳排放,也可称为替代性减碳。这个市场应有强包容性,包括绿电等绿色能源产品,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等高碳行业能够产生增长型
碳汇的产品,如绿氢炼钢等,还可包括森林
碳汇和其它负碳技术产品,也可包括个人消费领域的碳排放权交易。在起步阶段地方可以从各自实际出发,建立“碳资产池”或“绿碳银行”,开展创新型碳替减的核算和交易。
第二个支柱是形成区域自主减排责任体系。增量优先的关键是扩大对技术创新产品的市场需求,而这一点又直接取决于减排责任体系的有效性。应鼓励各个地方提出既合乎本地实际、又有一定挑战性的减排目标,与下一步陆续出台的落实双碳目标“1+N”政策相配合,形成省、市、区县和开发区等层面的区域减排计划和可追溯的减排责任要求。
第三个支柱是加快碳核算、碳账户为重点的绿色微观基础制度建设。不论是推进增长型碳汇市场建设,还是完善减排责任体系,前提是要有一个合格的碳核算基础,而这恰恰是目前的一大短板。
这三个制度体系建立起来以后,还要注意一些问题,如创新型碳替减的技术审核和认定等工作。促进绿色创新,既有技术创新,也有制度政策创新,绿色创新和转型面对大量未知和不确定因素,仍需要“摸着石头过河”。进取型减碳战略“三支柱”模型其实就是一个方案,可以在创新意愿强的省、市层面先行先试,给出一定的试错探索空间,取得成功经验后完善再推广。
策划:刘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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