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优化指标,避免“简单相加”
“过去要考虑电够不够用,今天是考虑电清不清洁。指标体系的构建要与能源转型要求相匹配。”王志轩进一步指出,低碳电力目标包含三个方面,其中能源安全是核心,绿色和经济是重要约束。三者缺一不可,共同构成指标体系的理论基础。
在此基础上,如何优化?《研究》表示,相关部门近年出台多项与低碳电力发展有关的法规及政策性文件,现有指标有些依据这些文件,有些则是各级主管部门自行提出要求。但截至目前,我国还没有综合性的应对气候变化法或低碳发展法等,并未从顶层设计出发,把握低碳电力发展各项指标的协调问题。即便有一些综合规划,往往也是各个单项规划相加,只是尽可能协调表面问题,并非整体优化的结果。
“比如原计划五年完成的目标,结果可能一两年就提前完成;原计划局部推进、取得
试点经验再扩大推广的,结果成了全面推进。”《研究》提出,以碳统领解决低碳能源电力发展的约束性问题。一方面,完善低碳电力发展相关法律,真正从顶层设计出发统筹指标体系;另一方面,由于能源电力的高替代弹性特点,碳减排指标体系需要简化,尽量减少定值约束性指标。以我国向国际社会的承诺目标为依据,确定碳减排指标体系,并根据应对气候形势、经济发展及碳减排进展,修订相应的碳减排指标。
中电联行环部环保与气候变化处处长张晶杰还建议,在碳指标简化、目标明确的前提下,相关部门需加大对碳目标的整合力度。建议由应对气候变化的主管部门牵头,统一制定与碳指标、碳目标相关的政策性文件。同时,减少与相关文件的数量和层次,在碳总量目标分解传递过程中防止层层加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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