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服务民营企业环境治理 建立健全绿色发展长效机制
中央经济工作
会议提出,要统筹兼顾,避免处置措施简单粗暴,要增强服务意识,帮助企业制定环境治理解决方案。为此,笔者建议,应重点聚焦企业责任、服务保障、环境标准、督察执法、经济政策“五大体系”建设,加快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政策举措落地见效。
一是推进达标排放的企业责任体系。达标排放是企业环境治理主体责任,也是环境治理公平正义的具体体现。企业不分所有制、无论大小都应以达标排放为前提,提高污染治理水平,建立自行监测制度,主动公开环境信息,合法合规经营,自觉接受公众和社会监督。政府应注重营造企业环境守法氛围,增强企业绿色发展理念。
二是建立释疑解难的服务保障体系。环境治理的专业性要求政府帮助企业解决信息、技术等不对称问题。应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标准、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加强交流培训,搭建环境治理服务
平台,有效对接环境治理需求和供给。及时了解企业环境治理存在的技术难题和共性问题,开展科技攻关,组织技术
专家团队,深入企业问诊把脉,帮助企业制定具体可行的环境治理方案。
三是健全科学规范的环境标准体系。以经济技术可行性为准则,完善环境标准体系,发挥好环境标准衡量企业污染治理优劣的准绳作用。全面筛查并梳理现有环境标准,加快制定相关领域或细分行业环境标准,填补标准空白。梳理企业反映突出的环境标准问题,开展实施情况评估,积极稳妥推进标准修订工作。加强对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指导,确保地方标准与国家标准有效衔接,把握好更新节奏,留足企业改造升级时间。
四是强化宽严结合的督察执法体系。规范、公正督察执法是生态环境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核心。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规范自由裁量权,加强分类分步有序监管,加大对严重违法行为企业的监管频次和惩处力度,对即时改正的轻微违法行为从轻或不予处罚,对管理规范、守法记录良好的企业减少监管频次,充分保障企业污染治理时间需求,严格禁止生态环境领域“一刀切”。
五是完善奖优罚劣的经济政策体系。运用经济政策调节企业环境行为是做好环境治理的长久之策。应建立健全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加大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改造升级等支持力度。在大幅增加环境保护税等绿色税收的同时,扩大减税优惠幅度和范围。创新绿色金融政策,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规范发展绿色信贷,创新抵押担保方式。继续完善和落实促进绿色发展的价格机制,积极发挥绿色消费引领作用,进一步完善市场化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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