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识别民营企业环境治理困难 准确把握环境管理中的短板和不足
综合分析表明,当前民营企业环境治理困难主要是企业自身经营、政策执行等多重因素叠加碰头的结果。
首先,从企业经营看,对绿色发展的认识尚未跟企业经营发展有效衔接,传统粗放式发展的惯性思维仍然突出,环境守法意识、环保社会责任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绿色发展意识有待提高。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过去靠规模型、外延式扩张以及环境治理不规范、不健全的发展方式已不适应当前高质量发展要求,部分民营企业对环境治理设施改造升级仍不重视,对环境监管刚性约束的认识还不到位,违法排污现象时有发生,部分高污染企业面临经营困难和环境治理双重压力。
环境治理要求显著上升。随着污染防治攻坚的不断深入,重点行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治污减排的空间缩小,面对仍然严峻的环境质量改善压力,量大面广的“散乱污”企业、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进入环境监管范畴。企业主体多以民营企业为主,污染治理基础比较薄弱,有的企业污染治理设施不具备升级改造能力,甚至企业不具备环评等合法经营手续,难以达到环境监管要求,客观上需要关停并转,需要清理市场搅局者。
其次,从环境管理看,对企业环境治理诉求和困难关注不够、响应不及时,政策措施的科学性、系统性和针对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主动服务意识仍显不足。
服务企业治理措施不多。环境政策在不同要素、区域、行业、时段上的管理要求差异大,一般民营企业普遍缺少渠道、缺乏能力去深入理解环境政策要求,一些媒体片面解读、过度解读甚至误读,一些投机分子利用环境政策放大产品价格波动,使民营企业对环保产生负面情绪。环境治理的专业性较强,不同设备、不同工艺的污染治理技术方法不一,环保市场良莠不齐,民营企业面对环境治理要求不知所措。环境管理的精细化、差异化不明显,奖优罚劣机制不健全,民营企业缺乏治污动力。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_交^易=网 tan pa i fa ng . c om
个别地方政策执行存在简单粗暴问题。国家要求各地制定“散乱污”企业整治标准,按照关停淘汰、整改提升、入园进区等分类管理、分步实施。有的地方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缺乏具体认定标准,随意扩大行业范围,甚至扩展到餐饮等民生领域,关停淘汰类企业数量远多于其他两类。有的地方面对督察、监督等考核问责压力时,存在以点概面一律关停、紧急停工停业等掩盖环境问题的简单粗暴行为。有的地方借环境治理推动产业布局、征地等搭便车行为,而配套的服务保障措施不足,对企业正常经营造成负面影响。
环境标准调整统筹不够。面对严峻的环境形势,国家和地方加严了环境标准,特别是在大气领域的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倒逼企业加大治理投入,弥补环保历史欠账。但是,有的地方在提高环境标准的时候,让企业感到标准提升频率过快,给企业提标改造的喘息时间较短。以钢铁行业为例,国家2012年修订实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15年在重点区域执行特别排放限值,近期推进超低排放,期间重点区域甚至非重点区域出台执行严于国家要求的地方标准,导致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多次改造、重复投资,个别企业面临刚改造完又不达标的窘境。也存在部分细分行业、VOCs整治等领域缺乏明确的排放标准,企业治理和政府监管都难有效落地。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环境监管执法规范不足。企业反映,不同类型环保检查缺少统筹协调,同一环境问题不同层级、不同部门反复检查核实,企业迎检精力耗费过多,疲于接待应付。基层环境监管执法力量薄弱,规范化、专业化水平难以达到环境管理需要,不同监管执法人员对相同问题的判罚有时不同,让企业无所适从,质疑监管执法的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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