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份,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指导意见》,提出支持内地九省区共同推进碳排放权和相关交易制度建设。在本次发布的工作要点中也明确了2016年将开展全国碳市场泛珠三角区域“9+2”全方位合作,争取国家在广东设立全国碳交易能力建设培训中心和泛珠三角区域交流合作中心,进一步发挥广东作为首批试点的辐射带动作用。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排.放_交^易=网 t a n pa ifa ng .c om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经批复同意了设立全国碳市场能力建设(广东)中心。5月12-13日,由贵州省发展改革委气候处和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共同主办的“贵州省碳交易能力建设专题培训”在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举行,贵州省各市、县区发改部门分管业务领导共50余人参加了专题培训会。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 om
据省发展改革委应对气候变化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由广东起草的泛珠九省碳市场建设合作方案已初步完成,并已发至其它八省份征求意见,与港澳的碳市场合作事宜也正在国家发改委的领导下积极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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