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O的发起者
(1) ICO的发起者
常见有两类发起人形态进行ICO,一个是公有区块链,始祖是比特币的区块链,其它代表包括以太坊等,目前的大部分ICO项目都属于这一范围。任何人都可以用较低门槛参与公有区块链的共识过程,都可以参与到区块链项目的开发、使用中,而开发的应得报酬、应用与平台的使用费则以项目的加密代币进行支付。
第二个是去中心化的自治性组织(DAOs),代表是前一段被黑客攻击导致崩溃的The DAO。DAOs是架设于区块链系统的组织,类似现实中的公司、基金机构等。去中心化使得组织没有中心机构,每个节点都享有平等待遇,而自治即组织的运行依赖于智能系统,可以实现自我的维持和更新。The DAO是建立在以太坊平台上的去中心化应用(DApp),实际运营中相当于一个对以太坊项目进行风投的基金。这一基金通过ICO融资,投资人根据其持有项目代币DAO的数量代表对这一组织相应的经营决策投票权。在平常的运营中,大量智能合约构成的系统,可以自动维持The DAO的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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