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实施结果与预期目标存在较大差距。2013年可再生能源购买义务的配额比例最高的是北部水力资源丰富的喜马偕尔邦,为10.25%(其中10%的非太阳能配额,0.25%的太阳能配额),配额比例最低的是资源贫乏的东北部山地梅加拉亚邦,仅为1.1%(0.6%的非太阳能,0.5%的太阳能)。可以说,印度可再生能源配额各自为政,如果从全国范围来看,将各邦所制定的可再生能源配额比例累计叠加,与印度联邦政府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政策承诺有一定的距离。2013年印度全国各邦总计的非太阳能配额为5.45%、太阳能配额为0.45%,而实际完成的水平分别为3.74%、0.08%。如果将所有实施了RPO的地方邦情况分别来看,约有20个邦未能达标,其中有5个邦RPO达标率接近为零,特别是首都德里几乎交了白卷。目前,由于光伏成本的下降,而REC交易市场的限价依旧,已经基本处于有价无市的状况,大量的可再生能源证书供应在市场上无人问津。
印度政府2008年发布的国家气候变化行动计划(NationalActionPlanonClimateChange)中提出2010财政年度来自可再生能源的购电比例达到5%,此后十年内以每年增加一个百分点的幅度逐年上升,到2020年达到15%。按照国家气候变化行动计划要求,2013年可再生能源达到8%的比例,但是各邦电监会制定的可再生能源配额比例总计仅为5.9%。在印度各邦配电公司面临严重财务亏损的情况下,根本没有去努力满足RPO的动力,事实上也没有购买REC的能力。印度这么多的地方邦配电公司RPO未能达标,原因在于:首先,本地可再生能源资源不足,发电装机也不够,想买也没有。其次,本地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偏高,尤其是太阳能发电成本依然过高,企业和消费者负担过重。再次,REC市场由于有最低限价,特别是太阳能发电REC每度电高达15美分,大大高于政府的FiT补贴电价。最后,由于REC只是一纸证书,就算买了而且满足了RPO配额要求也不能解决本地缺电的问题。
印度可再生能源配额属于法定义务,但是到目前为止配电公司购买可再生能源不达标甚至交了白卷并没有收到实质的惩罚。其中的主要原因是2003年《电力法》虽然授权各邦电监会实施可再生能源配额制,但是却没有具体条款授权电监会在RPO未达标的情况下实施惩罚措施。但RPO毕竟是“法定”要求,所以各邦的配电公司也不甘当“老赖”,解套的方法也很简单:向本地电监会提出申请取消太阳能配额、降低RPO配额、减免RPO或者推迟RPO达标的时间。如果未得到电监会准许,还可以向当地各级法院上诉,目前一些邦的RPO问题已经进入法律程序。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0放_交-易=网 t an pa ifa ng . c om
可见,虽然印度的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法律框架并辅以市场机制的思路有可取之处,但是RPO的具体实施基本上是不成功的,没有达到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初衷。即便是那些实现了RPO配额的地方邦,其成就也并非是RPO机制使然,而更多的是因为本地可再生能源发电的装机水平。因此,印度政府考虑修改2003年《电力法》,引入一个全新的配额制度—“可再生能源生产义务”(renewablegenerationobligation),强制常规能源火电厂利用其场地安装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发电量至少达到常规能源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