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搭建多方参与、市场化运作的混合所有制基金管理公司,将过去分散使用的财政资金进行归敛为一只只的PPP项目基金,并与地方政府和承做企业分别签订资金划拨合同,将补贴资金划拨职能从政府体系中分离出来,进而减少转移支付的“跑冒滴漏”,应该是现阶段破题“一带一路”PPP项目效率的可行之路。
以治理雾霾公益环保项目为例,以往各级政府的补贴由多个部门负责发放,不仅包括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厅,还包括中央和地方的发改委、林业部门、农业部门、民政部门等。本来财政下决心拿出一大块资金对某一个环境领域进行治理,分到诸多部门的资金规模却又独立做不成大事,且转移支付的使用效率大打折扣。 内-容-来-自;中_国_碳_0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因此,将环境保护补贴发放职能从政府体系剥离出来,交由专业的PPP基金公司管理,当然,这个政府PPP基金管理公司最好是混合所有制的,项目所在地地方政府的参与是必不可少的——例如,内蒙古的PPP基金管理公司必须有代表自治区政府利益的股东。但是,为了形成现代企业制度的制衡机制,股份结构绝对不能一股独大,必须引入民营股东和中央公有制的股东,以制衡地方政府。
股东结构设计过程中,核心央企的金融资本引入,由于其具有公有制和市场化运作双重属性,对地方PPP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往往事半功倍。毕竟地方PPP基金管理公司只要公有制股东超过51%、代表地方利益的股东超过51%,就可以保证公司运作符合改革战略意图。进而,PPP基金管理公司、地方政府、项目承办私有企业,就形成了一个三角形的法律框架体系,围绕PPP项目的特许经营权进行谈判、招投标、签订合同、监督实施等一系列工作。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改革初期,最佳的机制创新应该是各级财政,通过对资金闸口的严格分类管理,选择具有示范意义的、可复制的环保公益项目,通过在银行设立专有资金托管账户,进行转移支付的类基金管理模式,让PPP项目的招投标和执行监管规范起来。对于资本市场而言,也只有形成清晰高效的PPP投融资模式,对上市公司标的的价值评估才是公平和可信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