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开始的2015年,不仅是中国“十二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在2014年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各级政府落实PPP(混合所有制)、吸引民间资本,投资于“一带一路”、国企改革等战略方向,是2015年资本市场最期待的改革红利。其中,财政部门的改革备受期待。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1月19日,财政部公布《PPP项目合同指南》,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合同管理工作,力求通过合同正确表达意愿、合理分配风险、妥善履行义务、有效主张权利,是政府和社会资本长期友好合作的重要基础,也是PPP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 放_交-易^网^t an pa i fang . c om
这一系列财政主导的市场化改革方向,对于建立各级政府的信用约束机制,无疑是非常重要的。但由于过去十几年,各级政府对经济的实际影响力在不断加大,“一带一路”所涉及省份往往比起东南沿海地区经济欠发达,企业在与地方政府的博弈中,处于绝对劣势,合法利益往往很难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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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中央财政对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规范,极大地压缩了地方政府的融资能力,限制了地方对于公共服务领域、环境保护项目和开发性金融的投资。在很多地方政府看来,中央倡导的PPP模式本质是一种融资模式,这当然是不对的。
以西北地区的荒漠化治理为例,华北平原日益加重的雾霾威胁,让很多项目都变得愈发迫切。治霾新技术的应用需要中央和地方密切配合,投入大量资金的同时,引入私营企业家管理,以利用PPP市场化机制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环境治理综合成本,实质是实现中央、地方和企业的三赢。
比起地方政府对PPP认识的不成熟,“一带一路”上更缺乏的是成熟的PPP承做企业。参考国际上市场经济更发达国家的范例,经过近一个世纪发展,政府委托的混合所有制项目招投标,已经是一个相对成熟的市场,承做企业和资本市场相得益彰——财政资金通过资本市场补贴环保公益项目,达到对地方项目增信的目的,以便于地方政府PPP项目进行特许经营权的融资安排和法律合同框架。而在中国,无论是资本市场,还是项目承做企业,都处于对PPP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特许经营权的金融市场评估也还没有体系。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 an g.com
因此,推进“一带一路”的PPP公益环保项目等混合所有制创新,不仅要考虑中国延续多年的中央和地方财政、税收、利益和义务协调问题,还需要充分考虑西北地区各级地方政府治理现代化不足的现状,考虑到项目承揽的私有企业经验不足、与政府议价能力不足的问题。如何通过资本市场,进行混合所有制的架构和金融创新,提高转移支付的效率,把PPP项目成果做实,才是综合解决政府、市场和资金矛盾的最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