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财政部和发改委争执PPP立法

文章来源:财新霍侃 王长勇2014-09-30 11:20

  经过一年预热,财政部力推的PPP模式(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近期获得地方政府积极响应。
 
  9月24日,财政部发布《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宣称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PPP项目示范。
 
  同时,财政部将制定PPP模式操作指南和标准化的PPP模式项目合同文本,并要求省级财政部门要结合部门内部职能调整,积极研究设立专门机构。
 
  三季度,福建、江苏、重庆、青海等省份密集推出PPP试点项目,部分地方政府还制定了开展PPP的规范性文件。
 
  立法降级
 
  财政部力推、地方积极试点中,PPP项目的各参与方、尤其是社会资本,期待能有统一的基础性法律,以解决相关法律、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衔接不畅甚至相互冲突的问题;也希望通过立法建立部门间的监管协调机制,解决政出多门、重复审批等问题。
 
  与PPP相关的立法工作今年已提速,即目前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研究、调研并起草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法”(下称特许经营法)。
 
  财新记者看到的特许经营法征求意见稿版本,其突破点包括对所有企业一视同仁、政府承诺、监管企业、风险分担和动态调节机制等方面。
 
  但是,由于特许经营涉及的问题较复杂,目前在关键事项上遭遇瓶颈。
 
  一位参与立法的专家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说,一是特许经营法跟其他现行法律法规冲突如何解决、如何衔接;二是相关部门的职权划分和调整,涉及项目的审批流程。“都是棘手问题,涉及体制或权力再分配,需要国家层面来主导协调。”
 
  财新记者获悉,按照国务院领导的最新批示,特许经营立法将由国务院法制办牵头推进。由于条件并不成熟,很多事项并未确定,可能先由国务院制定暂行条例,而不是由全国人大完成立法,待条件成熟时再上升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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