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说我投了2.5亿,就是100万个二百五。”当名流公司董事长陈庆元站在台上笑着说这话的时候,台下来学习交流PPP(公私合营)经验的官员、学者和企业家们也跟着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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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庆元是福建商人,留着两撇浓黑的胡子,带着浓郁的南方腔调。在上周中国财政学会PPP专业委员会主办的第2期“中国PPP沙龙”内部研讨会上,他讲起了刺桐大桥建设和运营中的心酸故事。
福建泉州刺桐大桥是我国首个PPP项目,开始于1996年,合约期30年。这是中国国内最早采用BOT方式建设的收费路桥项目,可由于早年的合同不完备,加之法律不健全,经过近20年的扯皮,现在仍是处境艰难。
参与调查这一案例的学者们认为,这个案例体现了早期PPP相关法律的不完善以及政府和企业双方在合同管理方面的薄弱,而地方政府如何“可信”,是企业观望心态的要点。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研究者们认为,未来随着PPP相关的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将对PPP形成法律保障,但PPP运作本身对政企双方都提出较高的管理要求,政府更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管理能力,尤其在“合同管理”这一核心内容方面,地方政府将面临不小的挑战。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0排0放^交-易=网 ta n pa i fa ng . co m
“政府信用是最重要的”
上个世纪90年代,福建省泉州市只有一座跨越晋江的泉州大桥,政府决定再建一座,为了解决资金问题决定吸引社会资本,当时也有外资企业前来谈判,但都提出了很多要求,于是,政府决定引入民营资本泉州名流公司以BOT的方式投资建设了刺桐大桥。
“那时候合同就是一张纸。”陈庆元说。直到后来,他才看到一份别国的PPP项目合同,“有半人高”。由于政府和企业双方在当时都欠缺合同管理能力,简单的“一纸”合同为日后项目建设和运营带来了无尽的麻烦和痛苦。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中国财政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PPP专委会主任委员贾康(微博)表示,泉州刺桐大桥这个案例带有第一个吃螃蟹的性质,但将近20年后,PPP实践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
陈庆元对此归结道:“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修理榜样结果是很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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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福建省将泉州大桥收费权移交给泉州市,泉州大桥和刺桐大桥形成竞争关系。此后,政府还投资建设了与泉州大桥并行的两座新桥,现在的刺桐大桥周边,有7条不收费的政府建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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