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务院公布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在24个主要指标中,仅有4项指标未能完成,且全部集中在
节能减排领域。
这一结果直接拷问着现行节能减排落实机制。3月24日,国家财政部确定将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尽快在国家层面出台规范排污使用权交易的指导性文件。同时财政部、环保部、国家发改委联合起草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
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已上报国务院办公室,目前正在审议。
《中国经营报》在调查中发现,
排污权交易试点省份各自为政,缺失统一标准以及长效机制。
排污权交易提速
4月18日,广东省环保厅发布《广东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管理办法》,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作为试点因子将纳入全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范围,涵盖900余家排污单位。
笔者从广州
碳排放交易所获悉,广州第四次配额有偿
碳排放量已于2014年4月17日落地,为307.116万吨,剩余的配额将在5月5日发放。
长沙市则在近期公布了第二批初始排污权的分配结果,623家企业领到了今年可分配的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等排放量。
“排污权有偿使用扩围将提高新建企业门槛,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的发展。” 陕西省环保厅一位高层领导向《中国经营报》表示,陕西省神木县曾经就有某公司因建设煤焦油项目,申请交易购买SO2 292.3t/a。在排污权交易办理过程中企业意识到该建设项目耗能高、污染重,项目运行后污染处理成本高,运行管理头绪多,最终该企业选择放弃。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