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EMC)的正确打开方式
面对上述各种复杂因素,供热企业不宜再采用投入巨资,通过购买、安装、更换大量硬件设备、设施来进行节能降耗的方式,毕竟“留给亏损热企的时间不多了”,那样做只会雪上加霜。反复“试错”对于资金充裕的企业尚且可行,但是对于一家积重难返、现金流较差的热力公司而言,如何通过最少的合理投入、在最短的时间见效,获得最大的收益才是正途。
真正有效、并且科学合理的EMC方式节能效益分享期应为2到3个采暖期以内,否则如超过此期限,要么是其采用的节能方法不对路,要么是其只是想通过卖更多设备拴住供热企业。
正确的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应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热力站、不同管网情况,仅通过对供热工艺和方法的创新、优化,而不是向供热企业倾销设备、产品,首先利用一个采暖期将供热企业的管网、换热站优化至一个较为“健康”的工况,并达到显著的第一阶段节能降耗效果,从而有效缓解供热企业眼前的困境和压力。
特别是二次管网输配系统电耗(即采暖期二次网单位平米电耗)和热耗不同的是,其与供热企业所在区域影响不大,更多的是与供热企业所辖各换热站的二次网敷设、调节的合理程度有关。北方地区(包括寒冷地区和严寒地区)科学合理的二次网电耗区间应在0.3至0.4千瓦时每平米左右,提供科学合理的方法和技术手段完全可以将各地区二次网单位平米电耗降低到此区间。
第二个采暖期再通过上一采暖期积累、收集的数据,对每一座换热站进行逐个测试分析和量体裁衣制定技术改造方案,而不是拿某一种产品设备或系统当仙丹灵药来忽悠不同地区的供热企业,用一种设备或方法套用在任何地区、所有热力站上。
最后辅以少量低成本投入、对关键点的技术改造,使供热企业达到最终将各项能耗降低到一个合理范围,通过两个采暖期(而不是五年、八年)实现由一家亏损热企到一家能效先进热企的华丽转身,在真正意义上实现供热企业“零改造投入、断崖式节能”。
由于前期不用购买安装大量固定式硬件设备、软件平台,也无需进行大规模改造,减少了安装成本、后期维护成本和人力投入,实现投入最少、产出最多、成本回收期最短、见效最快。对于急需通过节能降耗控制生产运行成本、改善供热效果,又没有足够改造和采购资金的供热企业来说,此种节能降耗方式可谓是雪中送炭,雨中送伞。在有效改善现金流和供热效果的同时,大幅降低各项能耗指标,使供热企业重新走上持续健康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