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量保证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参考合同本合同由甲方和乙方,就乙方为甲方位于【项目现场所在地】(以下简称项目场所) 的【项目名称】提供节能服务事宜,于 年 月 日在【合同签订地】签订。
鉴于: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ai fan g.com
1、甲方拥有项目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拟对项目场所的照明系统进行节能改造,提 高能源利用率,降低能源消耗,减少能源费用;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2、乙方系从事节能服务的专业公司,具有为类似项目提供节能服务的经验和能力;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3、乙方已对项目场所的照明用能耗情况和现有设备进行评估,提交的照明专项能源审 查报告和项目方案已获得甲方确认;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4、甲方愿意由乙方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为项目场所进行照明节能改造。乙方愿意以合 同能源管理方式为甲方项目场所提供照明节能服务;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签订合同如下:
第1条 定义和附件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1.1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2 能源审计报告和项目方案 由乙方提供的《项目场所照明专项能源审计报告》和《项目方案》作为本合同附录,已获甲方确认,双方同意按《项目场所照明专项能源审计报告》和《项目方案》确定的节 能措施和技术方案对项目场所的照明系统进行节能改造。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 an g.com
1.3 下列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0排0放^交-易=网 ta n pa i fa ng . co m
附件一:项目方案;附件二:项目场所照明专项能源审计报告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0排0放^交-易=网 ta n pa i fa ng . co m
第2条 节能服务、项目投资和施工期限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2.1 乙方同意按附件一所列“乙方提供设备清单”提供项目场所照明节能改造所需的设 备,并按《项目方案》的约定提供相关服务,对附件二所描述的项目场所进行照明节能改造。乙方负责设备采购、安装,并按本合同约定提供维护保养服务。乙方为项目实施过程 中设备安装措施、方法 、技术、效果、工艺和安装作业中各部分之间协调性负责。乙方承担设备采购、运输、安装和调试费用。
2.2 施工期限。本项目的施工期为【施工期限】日。施工期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或甲方 通知的开工日至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之日的期间。
第3条 施工、安装进度和项目验收
内-容-来-自;中_国_碳_0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3.1 项目场所原照明设备的拆除、相关施工作业和乙方提供设备的安装应按附件一所列 “施工和安装进度表”确定的实施主体和时间进度进行。
3.2 乙方将附件一所列设备运至项目场所,甲方应提供适当的存放和保管场所。乙方提 供能够证明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和相关技术参数的单证,双方共同派员按附件一规定的设备规格进行清点,并签署设备到场确认单,确认设备数量和到场时间。
3.3 设备到现场并经清点确认后,乙方按附件一《项目方案》进行安装调试。安装调试 完毕通知甲方进行试运行和验收。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3.4 乙方应按附件一规定的系统启动、设备试运行和安装设备技术参数对光源、相关部件和整个系统进行检测,确保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乙方进行相关测试时应先通知甲方, 甲方有权派员在场。甲方通知后乙方无派员在场的,不影响乙方进行相关测试。乙方应当对检测和试运行过程中发现的瑕疵进行整改,对不良光源进行更换。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_交^易=网 tan pa i fa ng . c om
3.5 自乙方通知甲方试运行和验收之日起三日内双方共同按附件一约定的验收项目对本 项目进行验收。符合验收条件的,甲方签发项目签收确认单。不符合验收条件的,乙方应 当在三日内完成整改。整改后通知甲方再次验收。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3.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在乙方通知甲方验收之日后的第三日项目通过验收:(a)甲 方未在本合同第3.5条约定的期限内进行项目验收;(b)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发验收确认单 也未提出书面整改要求的,或(c)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超出本合同约定。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第4条 照明效果 乙方保证节能改造后及质量保证期内,在约定的工况条件下,项目场所的照明效果符合附件一约定的的各项指标要求。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和甲方分别按附件一的约定负责 项目场所照明系统的维护保养,以使照明设备正常运行并达到承诺的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