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良略略估算了一下,在国内实施这种模式收回成本的周期还会更短,舒良给出的时间是4到5年,周期可以缩短一半的原因之一在于中扬电气技术已更加成熟,另外国外同类型的企业技术已经升级,所以空间相对较小。国内情况则有所不同,国内的电力系统正在运营的电抗器大多数存在技术陈旧和设备老化的问题,还没来得及脱胎换骨,所以技术更新的效益是非常值得期待的。对于国外同行而言相当于一次改革,可是到了国内,这不失为一场革命。1997年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首次登陆中国,相关部门同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共同开发和实施了“世行/全球环境基金中国节能促进项目”,在北京、辽宁山东等地成立了示范性的能源管理公司。运行几年来,3个示范合同能源管理公司项目的内部收益率都在30%以上。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换取节能效益显而易见,只要用能企业和节能服务公司签订能源管理合同,那么就会建立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等服务,并以节能效益分享的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一个微不足道的举动,完全让节能理念变为实践,那么用能企业为什么不愿去尝试呢?而是继续使用着被人们看成“电老虎”设备呢?这个问题,或许只有电力管理部门能给出完整的答案。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舒良表示,按照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中扬电气设想在陕西省范围内将电力系统当中的电抗器全部更换成新一代的节能产品而不用电力企业出一分钱,而中扬电气所需要的仅仅是将设备更新之后节省的能源费用4年的收益权,4年之后节省的能源所得的收益就可以全部归电力企业所有了。新模式的作用当然不会仅仅体现在更换节能设备这个初级阶段,因为合同能源管理并不是单纯的推销产品或技术,而是推销一种减少能源成本的财务管理方法。舒良说这种经营机制其实就是一种节能投资服务管理,等到客户见到节能效益后,公司才与客户一起共同分享节能成果,确保取得双赢。出于对新技术、新模式的高度自信,舒良并不担心其中的风险。他说受益最大的是作为主要减排对象的电力企业,而他们恰恰是最没有风险的。假如可以取得良好效果的话,这种模式完全可以在全国推广,毫无疑问这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双赢计划。因为“这些完全符合企业自身发展回避风险的最好办法,也破解了能源对我国发展的瓶颈抑制,同时也可以让我国政府在哥本哈根会议上向国际承诺的减排指数顺利完成。”舒良说。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 放_交-易^网^t an pa i fang . c om
建议:完善政策促进推广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 o m
新模式的推广需要社会各方努力和政策支持,近年来,全国已有20余个省市出台文件,鼓励发展节能服务产业。国家有关部门也从政策上、资金上给予了不同程度的大力支持,以推动节能服务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据不完全统计,合同能源管理公司也由2000年的3家,发展到现在的400余家。虽然发展迅速,可是对于我国庞大的能源需求来说,这仍然只能算是初级阶段。这场由合同能源管理带来经营新理念、新模式战略性普及还需时日,舒良经过长期的考察、调研、分析后认为,任何一种新理念、新模式要想广泛被人接受,最终获得市场的认可,直至获得成功都有一段漫长的路程。关键在于改变人们的思想观念,加强宣传和引导,通过理念占据观念,通过观念得到认同。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_交^易=网 tan pa i fa ng . c 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