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在中国的发展困境及相关建议和解决方法

文章来源:能源与节能碳交易网2013-03-14 08:39

  0 引言

  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简称EPC)是20世纪70年代中期在发达国家逐步发展起来的1种节能服务机制,合同能源管理是1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其实质是1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它的作用是一方面可以大大降低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资金和技术风险,另外一方面可以充分调动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积极性,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用能单位和能耗设备升级,以及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或者节能服务公司以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或承包整体能源费用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1]。中国外的实践证明,合同能源管理是行之有效的节能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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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国EMC的发展概况与挑战和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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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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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1998年中国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以来,节能服务产业规模逐渐扩大。据易碳家了解到,近年来,许多用能企业对合同能源管理这种新型节能减排改造机制也逐渐熟悉并接受。中国政府对“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给予了高度关注,许多重要的政府文件中明确提出要把推广“合同能源管理”作为推进中国节能的重要措施。最早支持组建的3个示范节能服务公司的成功证明了节能服务项目在中国推广的可能性与可操作性。同时在每年的节能宣传周上,国家都会通过举办展览展示会、技术交流会等增大宣传力度,持续推动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同时,社会各界积极响应,掀起了组建新EMCo的热潮。EPC节能服务模式引进中国十几年来,除政府倡导外,在各阶段和各宣传渠道都明确地推行EPC的理念,很好地推动了EPC的发展。因此,合同能源管理在中国必然会有广阔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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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当前中国合同能源管理发展面对的困境以及解决方法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0排0放^交-易=网 ta n pa i fa ng . co m

  尽管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实施在中国已有不少成功案例, 并且拥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但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 依然存在许多制约因素,主要表现在: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1.2.1观念束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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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节能降耗还没有成为某些高耗能企业和地方政府的自觉意识,仍然有不少的企业为了一己私利,以经济利益为中心,节能降耗意识较弱。在法律制度方面还没有形成和确立节能投资激励机制和企业节能激励机制;缺乏具有一定强制性的政策法规,影响EPC产业的发展。很多诚市尚缺乏系统性的适合本地市场的财务管理、财税减免、金融支持、政策性奖励等法律法规。政策落实缺乏时效性。与节能服务产业相比,很多城市尤其是二三线小城市对EPC国家政策的贯彻执行还不够及时;奖励资金申请流程繁琐、不规范[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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