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
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提出建立可再生能源
绿色电力证书自愿认购体系,明确2017年7月1日启动自愿认购市场,并提出根据市场认购情况,自2018年起适时启动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考核和绿色电力证书强制约束交易。
2018年3月、9月和11月,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经历了三次公开征求意见,最终以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形式正式下发。2019年5月15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明确将按省级行政区域确定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强调由供/售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协同承担消纳责任,并将在2020年3月底前正式下达各省级行政区域当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自2020年1月1日起全面进行监测评价和正式考核。
至此,在我国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考核方面,形成了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简称“消纳责任权重”)和绿色电力证书(简称“绿证”)相结合的实施办法体系。从绿证实际交易情况来看,由于自愿认购对认购方刺激作用不强,绿证认购情况惨淡。截至2019年12月30日,累计风电核发量高达23315779兆瓦时,累计光伏交易量仅为25818兆瓦时;累计风电核发量高达3839236兆瓦时,累计光伏交易量仅为160兆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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