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地区将探索形成经济增长和生态保护协同发展的新模式
此次城市和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名单,包括21个城市、43个产业园区。城市涵盖资源型、工业型、综合型、生态良好型等多种类型,产业园区涉及钢铁、有色、石化、汽车、装备制造、
新能源等多个行业,具有很好的代表性和针对性。
试点城市和产业园区基本实现对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黄河流域等国家区域城市的全覆盖,同时,试点城市也基本位于国家重点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区域内,是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和产业发展的主要承载地。
如
北京、河北、山西和陕西等地城市是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上海、浙江和江苏等长三角城市是我国经济发展重点城市,同时又是资源和能源约束较为紧张地区,在以上地区展开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探索经济增长与生态治理双赢的发展模式十分必要。
此前,上海嘉定、浙江等入选试点地区便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减污降碳协同的指导意见》《嘉定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在地区层面率先展开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工作。其中,浙江更是在全国首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区域指数,并上线浙江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场景应用,积极推动本地减污降碳协同工作取得实效。
2023年12月,生态环境部在COP28中国边会上发布了《2023中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典型
案例》,浙江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园区入选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典型
案例,同时又成为此次全国首批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园区。由此可见,此次部分试点是生态环境部在此前地方减污降碳协同优秀实践的基础上,组织评选出来的,这有利于加快形成一批效果好、可复制推广的实践案例,助力提高全国减污降碳工作的协同性。
未来,试点地区将在钢铁、有色、石化、汽车、装备制造等源头领域加强污染物和碳排放的协同防控力度,进一步明确协同目标、探索协同路径,探索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保护协调并进的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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