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人均排放原则的我国碳排放配额分配
二、基于人均排放原则的我国碳排放配额分配
人均碳排放是指一国在单位时间内,通常是一年或者一个核算期,总人口平均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它体现了对一国在当前经济发展过程中产生的碳排放量的人均分担。碳排放权本身具有的人权和财产权的双重属性为人均碳排放分配提供了依据和可操作性。
我国政府在2009年哥本哈根
会议上作出碳强度减排承诺:到2020年单位GDP碳排放比2005年减少40%~45%。考虑到我国东中西部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现实,为了能够快速有效地实现该减排承诺,本文利用刘钦普依据自变量和因变量交替移动预测法建立的区域人口预测时空回归模型对我国各省人口发展的预测数据,以人均碳排放为原则,对基年与2020年各省的碳排放配额进行了计算和预测。
1.我国2005年的碳强度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我国2005年的碳排放总量为5558.5百万吨,GDP为2054880百万美元,据此得到我国2005年的碳强度(C2005)为27.1吨/万美元。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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