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消息,《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日前已经国务院批复并全文发布。方案提出,要加强政策扶持,完善价格政策;加大对节能减排的资金支持力度;推进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研究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强化目标责任制和问责制,对考核结果未完成的地区有关负责人不得评优树先和提拔重用等30条措施,确保全面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降碳目标。
明确今明两年节能减排目标
《方案》明确了节能减排的目标,在2014-2015年,单位GDP能耗、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逐年下降3.9%、2%、2%、2%、5%以上,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两年分别下降4%、3.5%以上。
分析人士指出,“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GDP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的约束性目标。“但从执行来看,2011-2013年部分指标完成情况明显落后于时间进度要求,形势十分严峻。”
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26日在全国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电视电话
会议上指出,当前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降碳约束性目标形势十分严峻,部分指标进度滞后,环境事件时有发生,认识不完全适应新形势要求。因此要“开拓思路、对症下药,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激发节能减排降碳内生动力。”
为此,《方案》提出,要完善价格政策。落实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节能目标完成进度滞后地区要进一步加大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执行力度。对电解铝企业实行阶梯电价政策,并逐步扩大到其他高耗能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落实燃煤机组环保电价政策。完善污水处理费政策,研究将污泥处理费用纳入污水处理成本。完善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提高收缴率。
与此同时,要强化财税支持。各级政府要加大对节能减排的资金支持力度,整合各领域节能减排资金,加强统筹安排,提高使用效率,努力促进资金投入与节能减排工作成效相匹配。实施煤炭等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清理取消有关收费基金。开展环境保护税立法工作,加快推进环境保护费改税。
《方案》还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快金融产品和业务创新,加大对节能减排降碳项目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债券等,拓宽融资渠道。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