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方案》全文细则

文章来源:易碳家期刊碳交易网2014-05-06 08:32

 
(三)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坚持“厂网并举、管网先行”原则,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实施和配套管网建设进度,每个乡镇建成污水处理厂,开展城市污水处理厂脱氮除磷改造。到2015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5%。推进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积极探索多元化的污泥资源化途径,充分利用水泥窑等设施处置污水处理厂污泥,实现污泥的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到2015年,建成31个库区及影响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中心。建设同兴二厂、巴南丰盛、江津天桥等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新、扩建永川生活垃圾处理二期工程等一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开展利用水泥窑等设施处置城镇生活垃圾试点。到2015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8%,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85%。
 
(四)推动脱硫脱硝工程。全面启动燃煤电厂氮氧化物污染治理工作,全市新、扩、改建火电机组必须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配套高效的电袋复合式除尘装置,确保脱硫效率达到90%以上、脱硝效率达到80%以上。现有火电机组要结合国家“十二五”氮氧化物总量控制要求和全市供电情况,逐步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加装烟气脱硝装置。钢铁行业全面实施烧结机烟气脱硫,新建烧结机配套安装脱硫脱硝设施。现有日产规模大于2000吨熟料的新型干法窑水泥生产线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改造,配套建设烟气脱硝设施。
 
(五)加快推进污染严重企业环保搬迁工程。积极引导企业进入园区集中发展,园区企业向集约化方向发展,推进污染严重和分散企业进入园区。实施主城区第六批污染严重企业环保搬迁,重点将已纳入主城创模规划、宁静行动实施方案、次级河流整治范围和环保投诉强烈、存在安全隐患确需搬迁的企业列入主城环保搬迁范围,限期实施搬迁。“十二五”期间完成重庆发电厂等100户企业搬迁,督促指导企业在搬迁中实施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提升工艺装备水平,实现“搬活、搬大、搬强,消除污染和安全隐患”的目标。
 
(六)推进工业园区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充分发挥工业园区集中治污优势,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工业园区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对于已开发的工业园区,位于主城内的要严格按照创模要求予以推进,主城以外的工业园区要在2012年年底前建成投运;新拓展的工业园区要将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纳入“七通一平”内容。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未建成的,实施环保“区域限批”,在“区域限批”期间,暂停审批该园区存在水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完成情况纳入党政一把手年度环保实绩考核范围,并作为受理工业园区拓展申请的前提条件。
 
(七)推进建筑行业节能减排工程。全面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完善建筑节能标准体系,强化新建建筑节能,积极探索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建设领域中的应用,深入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建筑,着力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实现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跨越式发展。到2015年,全市新建城镇建筑施工阶段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99%以上,建立发展低碳建筑评价体系,新建绿色建筑100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350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450万平方米,以节能型烧结页岩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多孔砖(砌块)为主的新型节能墙体材料应用比例达到65%以上。
 
(八)推动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程。加强节能型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加快轨道交通建设,控制城市机动车增长速度,加大疏堵力度,引导居民绿色出行。建立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优化货运组织管理。开展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城市试点,培育支持甩挂运输和不停车收费。支持机场、码头、车站节油节电改造。加速淘汰黄标车、老旧机车、老旧船舶。大力推广清洁能源汽车,继续推广CNG汽车,稳步推广混合动力车、电动汽车等节能和清洁能源车,完善配套充电器建设。提升车用燃油品质,严格实施第Ⅳ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
 
(九)深入推进市政和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程。全面淘汰低效照明产品,健全和完善智能化控制系统,推广半导体照明,实施城乡污水资源化、循环利用,开展城乡垃圾低碳收运、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尤其是政府机关要做好表率,积极营造崇尚节俭、厉行节约、合理消费的机关文化,动员全体干部参与节能减排。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要定期通报各单位资源能源消耗情况。完善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制度,完善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和能耗定额管理制度,加强能耗监测平台和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强化新建建筑节能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积极推广使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节能工作。加大办公楼及相关用能设备节能改造,淘汰高耗能设备,合理配置并高效利用办公设施、设备。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控公车数量,加快淘汰低效公务车辆,严格公务车油耗定额管理,提高公务车辆中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比例。积极落实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坚持大宗办公用品集中采购制度。到2015年,全市所有区县(自治县)完成“城市照明智能化控制系统”建设,景观灯饰中半导体照明占70%。全市公共机构能耗总量力争控制在82.85万吨标准煤以下,与2010年相比,全市公共机构人均或单位能耗指标下降16%。
 
(十)促进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工程。因地制宜发展小水电、太阳能,大力推进农作物秸秆能源化利用。加大农村沼气利用力度。到2015年,建设养殖小区及联户沼气工程500处、大中型沼气工程200处、户用沼气75万户。推进节能型农宅建设,推广省柴节煤灶。加强节电、节油农业机械、渔船装备和农产品加工设备及农业节水、节肥、节药技术推广。大力推行清洁生态养殖,加大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规模化养殖场污染得到有效治理,积极探索“零排放”生态养殖技术。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鼓励使用高效、安全、低毒农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工程技术,积极推广以控氮磷流失为主的节肥增效施肥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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