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方案》全文细则
文章来源:易碳家期刊碳交易网2014-05-06 08:32
二、组织实施好节能减排“十大”重点工程
(一)实施产能结构优化工程。加快传统产业高端化、高新技术产业化、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化。重点发展壮大低能耗、低污染的信息产业、汽摩产业、装备制造业、节能环保产业。完善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体制环境,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推动主城以服务经济型为主的产业结构升级。
抑制高能耗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严格控制“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进一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强化质量、安全、能耗、环保等约束性作用。对新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要依法严格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建设用地和贷款审批。建立健全项目审批责任制,固定资产投资主管部门和审计监察部门要认真查处越权审批、分拆审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等行为。落实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严格限制高能耗、高污染外资项目,落实限制“两高”产品出口的各项政策,控制“两高”产品出口。
开展“两高”行业落后产能排查,摸清落后产能底数。将高能耗低产出的产业和产品纳入结构调整范畴,采取引导、鼓励、行政、法律等手段使其退出市场。制订“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将任务按年度分解落实到有关区县(自治县)。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重点研究解决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的补偿、职工安置、企业转型等问题。加强重点行业、重点地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督促检查。对未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暂停对该地区“两高”项目的核准和审批;对未完成淘汰任务的企业,不予核准和审批新的投资项目,依法吊销落后产能企业的排污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十二五”期间,关停火电机组装机90万千瓦,淘汰落后水泥产能1000万吨、玻璃150万重量箱、焦炭300万吨。
(二)实施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加强规划指导和政策引导。编制全市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规划,研究制定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化循环经济示范
试点,推广循环经济典型模式。建立健全循环经济统计评价制度。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减量化优先的原则,以提高资源产出效率为目标,积极推进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循环经济发展。实施工业“三废”综合利用、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再制造产业化、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建筑垃圾再利用、农林废物资源化、能量梯级利用、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节水技术改造、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示范推广等循环经济重点工程。
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加强共伴生矿产资源及尾矿综合利用,继续加强煤矸石、粉煤灰、锅炉底渣、脱硫石膏、冶炼废渣、化工废渣等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积极开展建筑废弃物、餐厨废弃物、道路废弃物以及农林废物资源化利用。重点推进化工磷石膏、铬渣、铸造废渣、锰渣、新上燃煤电厂产生的灰渣及脱硫石膏等的综合利用。到2015年,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2%以上,主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率达到80%,农林废物和餐厨废弃物得到有效利用。
加快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加快建设城市社区和乡村回收站点、分拣中心、集散市场“三位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形成社区回收、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再生资源集中加工利用的三级回收利用模式。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回收制度,完善分类回收、密闭运输、集中处理体系。开展再制造产品认定,大力推进汽车发动机、汽车零部件及机床再制造,推动再制造产业化发展,重点推进再制造汽车发动机、废旧机床示范工程,以及电子废弃物
绿色回收处理示范工程。加快推进“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实现再生金属、橡胶、塑料等再生资源规模化利用。
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行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推进农业节水增效,推广普及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提高工业用水效率,促进重点用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重点推进矿井水再利用。加强城乡生活节水,推广节水器具,提高公众节水意识。到201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降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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