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变化损失与损害 - Loss and Damage
“损失与损害”是当气候变化超出人类所能适应的范围或社区缺乏资源来应对该变化时所产生的后果[1]。随着极端天气事件日益频繁,气候变化造成的损失与破坏也愈发严重,而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最新的评估报告明确指出,即使立即迅速实现全球脱碳,这些仍然不可避免。而近期发生在巴基斯坦、尼日利亚的洪水灾害则不断表明,弥补气候变化造成的损失和损害已成为COP27的一个重大而紧迫的挑战。
在去年的格拉斯哥气候大会上,各国启动了一个为期3年的格拉斯哥对话进程(Glasgow Dialogue),来讨论有关活动的资金安排,以避免、尽量减少和解决与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相关的损失和损害。在今年的埃及气候大会上,这个谈判机制依然会发挥作用,但对于保证气候脆弱国家和社区获得足够的损失和损害资金,这一举措仍然不足。
一方面,目前关于损失和损害的定义,包括它与气候适应的区别仍然模糊,各国也缺少应对损失和损害的明确机制;另一方面,包括人道主义援助在内的一系列应对气候变化的经济援助远远不够。例如,2021年,极端天气事件在全球造成的损失估计为3290亿美元,是当年捐助国提供援助总额的两倍[2]。
在这个背景下,今年的埃及气候大会将着重讨论建立损失和损害补偿机制,尤其是是否能建立一个专门应对损失损害的基金(Loss and Damage Finance Facility)。除此以外,能否有更多发达国家在COP27上承诺用于进行损失和损害补偿的资金也将是焦点之一。目前,苏格兰、比利时瓦隆大区政府和丹麦已先后承诺提供资金来解决损失和损害问题,而随着气候大会的进行,能否有更多的发达国家参与其中并作出承诺,也将很大程度上决定气候正义议程的
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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