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信用评价与经济政策有机融合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贺震2016-05-13 12:16

二是不会用。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没有与其他部门共用共享,没有充分发挥评价结果促进企业改善环境行为的应有作用。近年来,环境保护部先后会同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银监会等有关部门出台了《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关于加强企业环保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联合构建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机制。但在实践中,不少地方仍存在环保信用评价参评企业覆盖面过窄、评价结果没有与其他部门共用共享等问题。有的环保人甚至认为,环保部门辛辛苦苦评出来的结果,为什么要无偿让别的部门共享?不仅不推动其他部门运用,当其他部门主动要求运用评价结果时还设置障碍。企业环保信用信息多部门共用共享、联合奖惩的机制没有建立起来,限制了评价结果作用的发挥。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创新环境监管方式,使信用与价格两项政策联手发力,促进企业环境守法,必须做好以下3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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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敞开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的大门,推动物价等多部门共用共享评价结果。环保信用体系建设,是一种环境管理制度的创新,是一种环境监管的综合手段。进行企业环保信用评价,运用评价结果,不能环保一家单打独斗。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动配合,紧紧依靠政府经济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监管部门。通过环保信用信息的交换与共享,建立健全企业环保信用共用共享机制。推动相关部门和协会在行政许可、公共采购、评先创优、金融支持、资质等级评定、安排和拨付财政补贴专项资金中运用评价结果。优先安排环境诚信的绿色、蓝色企业,从严限制环境失信的红色、黑色企业,实现联动激励与惩戒,放大评价效应,引导和倒逼企业环境守法、绿色发展。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第二,充分认清价格杠杆的作用,积极运用价格杠杆。价格是市场机制的核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调节利益分配最灵敏、最有效的杠杆。价格扶持政策具有激励作用、价费优惠政策具有引导作用、差别价费政策具有倒逼作用,价格杠杆在推动环境保护、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通过价格政策的扶持作用,鼓励企业加大环保投入,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减少污染排放,引导社会资源流向环境守法企业,增强其竞争优势,形成鲜明的激励效应、示范效应和政策导向效应。通过加大差别水电价、惩罚性水电价政策的实施力度,抑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盲目发展、低水平重复建设,通过对落后产业和产能、环境失信企业实施惩罚性价费政策,加速产业转型、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 an g.com

第三,科学把握将环保信用融入价格杠杆推进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坚持市场驱动与政府推动相结合。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价格机制影响供求机制、竞争机制,把价格改革调整建立在充分尊重价值规律、市场规律、环保规律的基础上。完善促进环境保护的价格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合理确定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加强对企业环境行为、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管。坚持突出重点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对不同环保信用等级的企业实行价格政策分类管理,重点抓“两头”。对环保信用等级差的企业实施惩罚性收费,远期还应对环保信用等级好的绿色企业推出价格优惠或收费减免政策。坚持积极稳妥和扎实推进相结合。统筹兼顾环保信用运用于价格改革对不同地区、不同群体、不同行业的利益影响,审慎权衡改革的速度、力度与社会对改革的可接受程度,合理分担改革成本、分配改革收益,使这项价格改革成为社会的稳定器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绿色发展的助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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