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打造低碳社区以及面临哪些困难?

文章来源:中国碳排放交易网2015-03-02 15:20

低碳社区建设应探索建立符合不同区域特点、不同发展水平的管理模式。专家建议,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重视农村社区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_交^易=网 tan pa i fa ng . c om

低碳社区建设不是城市专属,而要覆盖广大农村地区,将农村社区纳入其中。考虑到城乡社区开发建设成熟度、生活方式特点和低碳建设重点内容等因素,低碳社区试点将农村社区单列出来,与城市新建社区和城市既有社区并列。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单列农村社区非常必要,因为它和城市社区存在诸多不同,如生活水平存在差异,碳排放量不同,一般来说,农村必然低于城市的碳排放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单列农村社区有利于更有针对性地制定建设标准。例如,对农村社区畜禽养殖区和居民生活区分离的引导性指标、秸秆回收利用率的约束性指标等,都是城市社区建设指标中所没有的。农村低碳社区建设思路还应有别于城市社区。一些专家指出,在农村社区中,不一定非要强制要求碳排放率的下降,可以在碳排放量不增加的前提下逐步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开拓资金来源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资金充足是低碳社区建设的保障。按照目前低碳社区试点的情况来看,资金运作方式比较单一。大多以政府财政补贴为主,市场机制发挥的作用微乎其微。如果政府补贴少、到位不及时,低碳社区建设很可能雷声大雨点小。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 放_交-易^网^t an pa i fang . c om

事实上,在融资过程中,政策制定者应树立一个理念:低碳社区是一个商业化的运作平台,在这个平台上,各种低碳产品和技术可以互相配合。比如地方在制定低碳社区建设规划时,推广应用合同能源管理,公私合作特许经营等新型市场化运营模式,明确社区内低碳产品的使用范围和实施主体。同时物业公司、居民建立起与技术产品提供的第三方公司进行节能收益分享机制和模式等,提高企业和居民参与的积极性。有了好的平台和机制,企业自然愿意主动进入,从而真正增强市场原生动力。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因地制宜,反映地域特色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0排0放^交-易=网 ta n pa i fa ng . co m

低碳社区试点建设要充分考虑不同地域的气候特征、地理特点、发展水平、发展模式等因素,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量力而行、注重效果的原则,科学确定本地区试点工作目标、建设重点,探索各具特色的低碳社区发展模式。试点社区可以参照已有的指标体系,考虑自身实际情况,确定本社区各项指标的目标值,并适当增加有地域特色的指标。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此外,低碳社区建设要结合所在区域低碳省区和城市试点、智慧城市、新农村建设、棚户区改造等工作,加强统筹规划和系统实施。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提高公众参与意识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在低碳社区建设中,社区公众的理解、支持、配合非常重要。政策制定者应借助完善的建设指导方案和大力宣传,让社区公众、小区物业、基层政府和组织等,充分理解和感受到低碳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清楚地知道该如何操作并愿意投身其中。专家建议,相关部门应建立起多样性的公众参与渠道,为公众提供便捷途径以获取低碳社区相关信息,开通表达意见的服务通道,鼓励公众理性、积极参与到低碳社区建设中,真正实现以人为本。 内-容-来-自;中_国_碳_0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