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快推进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的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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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深入推进以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为重点的水环境综合整治。继续组织实施2011年国务院批准的《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方案》,进一步抓好重金属污染防治示范省工作(2012年环保部选定),3年来,中央、省级财政累计投入33.2亿元资金,用于郴州三十六湾、衡阳水口山等8个重点区域和一批重点项目污染整治,截止2013年年底,全省已累计淘汰退出涉重企业1018家,全省涉重企业比2007年减少45%,其中湘江流域减少47%,累计完成150个重点治理项目。在此基础上,2013年9月,省政府决定将湘江保护和治理列为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计划从2013年到2021年连续实施3个“三年行动计划”,11月,出台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及考核办法,提出率先建立并实行环境保护责任终身追究制度,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和企业环境保护的法定责任,新启动重金属治理项目114个。二是着力加强以长株潭区域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防治。加强对机动车尾气、建筑扬尘、工业和第三产业废气联防联控,长株潭三市实现PM2.5实时监测和数据发布,与省气象局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组织开展长株潭大气PM2.5源解析工作,启动城市空气质量监测预警预报体系建设。结合湖南实际,省政府出台《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对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三是调整和完善工作思路,深入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在继续抓好前三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后续工作的同时,对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不足深入分析,会同财政部门进一步完善方案,继续争取国家支持,选择10个县市区(共110个乡镇、1202个村)整体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有效扩大了农村环境整治的覆盖面。与此同时,积极开展生态创建工作,2013年全省共命名214个省级生态乡镇、577个生态村,进一步推动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10月,长沙县通过国家生态县建设的考核验收。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_交^易=网 tan pa i fa ng . c om
(二)持续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以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和控制,倒逼经济结构转型。一是狠抓工程减排。按照“目标、总量、项目、资金”四位一体的思路,层层分解减排任务。对重点减排项目实行每季度调度、分析和通报制度。全省39台大型燃煤发电机组已完成26台机组的脱硝设施建设;65条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全部建设脱硝设施,10台钢铁烧结机建设脱硫设施。二是推动结构减排。把总量减排作为促进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手段,通过关停、淘汰落后企业和生产线,仅湘江流域就淘汰关闭散小差企业893家,基本完成国家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任务。三是强化管理减排。加强主要污染物减排督查,强化减排项目运行管理,加强日常环境监管与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两手并举,确保治污设施稳定运行。经环保部核查,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三)改进和加强环境监管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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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行政监管执法,规范执法程序,加大追责力度。2013年,全省各级组织开展了减排重点企业、涉重金属行业、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及核工业单位核与辐射安全等专项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2.7万人次,检查企业3.9万家次,全省立案查处1566起,其中一批涉嫌环境犯罪案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出台《湖南省环境污染隐患大排查工作方案》,决定开展为期一年的全省环境污染隐患大排查工作,通过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关闭一批、停产一批、处罚一批环境违法企业,限期整改一批突出环境污染隐患,预防和遏制环境污染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