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制建设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2005年欧盟启动了排放交易机制,涉及的工业部门覆盖发电和供热企业、炼油企业、金属冶炼加工企业、造纸企业和其他高耗能企业。按照这一机制,各成员国应制定每个交易阶段二氧化碳排放的“国家分配计划”,为有关企业提出具体的减排目标,并确定如何向企业分配排放权。该机制共分为三个交易阶段,即2005—2007年、2008—2012年和2013—2020年。
2006年3月欧盟委员会发表《欧盟能源政策绿皮书》,提出强化对欧盟能源市场的监管,开放各成员国目前基本封闭的能源市场,制定欧盟共同能源政策;鼓励能源的可持续性利用,发展可替代能源,加大对节能、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研究投入;加强与能源供应方的对话与沟通,建立确保能源供应安全的国际机制;在与外部能源供应者的对话中,欧盟应“用一个声音说话”。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标准与立法
2006年10月欧盟委员会公布了《能源效率行动计划》,这一计划包括降低机器、建筑物和交通运输造成的能耗,提高能源生产领域的效率等70多项节能措施。计划建议出台新的强制性标准,推广节能产品。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2007年1月欧盟委员会通过一项新的立法动议,要求修订现行的《燃料质量指令》,为用于生产和运输的燃料制定更严格的环保标准。从2009年1月1日起,欧盟市场上出售的所有柴油中的硫含量必须降到每百万单位10以下,碳氢化合物含量必须减少1/3以上;同时,内陆水运船舶和可移动工程机械(行情 专区)所使用的轻柴油的含硫量也将大幅降低。从2011年起,燃料供应商必须每年将燃料在炼制、运输和使用过程中排放的温室气体在2010年的水平上减少1%,到2020年整体减少排废10%,即减少二氧化碳排放5亿吨。
内-容-来-自;中_国_碳_0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项目投资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2008年12月欧盟各成员国一致同意,发起了“欧洲经济复苏计划”。50亿欧元中的一半将用来资助低碳项目:10.5亿欧元用于7个碳捕获和储存项目,9.1亿欧元用于电力联网,还有5.65亿欧元用于开发北海和波罗的海的海上风能项目。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2009年3月欧盟委员会宣布在2013年之前投资1050亿欧元支持欧盟地区的“绿色经济”,促进就业和经济增长,保持欧盟在“绿色技术”领域的世界领先地位。款项全部用于环保项目以及与其相关的就业项目,其中540亿欧元用于帮助欧盟成员国落实和执行欧盟的环保法规,280亿欧元用于改善水质和提高对废弃物的处理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