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政策创新和经济手段推动低碳经济的全面快速发展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时报王茹2013-03-19 07:22

  (二)监管手段

  监管手段以法律或行政法规、行业标准等方式强制市场参与者实现某些目标,如污染排放标准,能源安全标准,甚至在责令停产 (如禁止政治导向型核能的生产)等。监管手段和经济手段的不同点在于,监管手段作为法律层面的工具是促进低碳能源发展的有效保障。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ai fan g.com

  低碳立法:为保证减排目标的顺利实现、发展模式的顺利转型,必须围绕低碳技术创新与发展新型清洁能源进行相关法律制度创新与法律体系建设,将温室气体减排和低碳经济发展以法律的形式义务化,形成较为完整的低碳法律框架。能源法、环境保护法、资源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都是对高排放、资源密集型的经济发展模式的限制,因此要加快制定和修改有利于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的能源法等相关法规,制定与可再生能源法相关配套法规和政策,通过法律手段促进清洁发展,使企业承担发展低碳经济的社会责任。要注重法律体系的层次性,既要包括国家层面的一揽子法案,也要包括针对各行业和不同市场主体的细则性规制。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标准制定:实行严格的行业和产品碳排放管制标准,制定节能控制指标。例如对家用能源设施实施最低能源效率标准,交通运输行业的燃料经济型标准,汽车等产品的二氧化碳排放标准,对建筑制定节能评估标准,对可再生能源的应用比例进行标准制定等。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上述政策机制在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已在实践阶段,但发展还不够成熟,尤其是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能源结构、社会发展阶段与发达国家不可同日而语,还必须坚持“发展”的首要地位,在保持经济较快增长的基础上兼顾节能减排目标,因此在制定本土化政策时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善,本文来源于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paifang.com,转载须加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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