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耕地和工矿场地土壤环境污染状况
我国土壤污染在区域上涉及西南、华中、华南、 华东、华北、西北、东北七大区的各省市区,空间上遍布城市、城郊、农村及自然环境(例如地质高背景区),在利用方式上涵盖农用地、建设用地、矿区、油田和军事用地[2-3]。在污染物类型上,耕地土壤以重金属为主,包括镉、砷、汞、铬、铅、铊、 锑等;工矿场地,除重金属外,常出现有机污染物, 包括苯系物、卤代烃、石油烃、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的土壤还存在病原菌、病毒等生物性污染, 有的则存在爆炸物、化学武器残留物、放射性核素、 抗生素及抗性基因、塑料及微塑料等[4-5]。这些污染物在土壤中以不同的赋存形态、含量、污染方式及污染程度存在,具有不同的释放性、迁移性、有效性和风险性[5-6]。对土壤环境中这些污染物的源径-汇和过程-含量-效应-风险,人们研究和了解得相当有限。
2014 年发布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7] 显示,总的调查点位超标率为 16.1%,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分别为 1.5%和 1.1%。耕地土壤的超标率 高达 19.4%,面广、量大,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物生态安全。工矿业场地土壤污染问题突出,点位超标率达 36.3%,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 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 革、造纸、废物处置、电子废旧产品拆解等重点行业用地及周边土壤污染风险高,危及人居环境安全 和生态系统健康。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 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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