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近日发布《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到2020年,实现全省森林、草地、湿地、水流、耕地等重点领域和禁止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重要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补偿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跨地区、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取得明显进展,多元化补偿机制初步建立,基本形成符合省情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体系。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根据《意见》,贵州省将健全生态保护市场体系,完善生态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使保护者通过生态产品的交易获得收益,发挥市场机制促进生态保护的积极作用。继续推行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交易机制,扩大试点范围,探索建立有偿使用、预算管理、投融资机制,完善交易平台。探索地区间、流域上下游等水权交易方式。逐步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制度。
为认真抓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6〕31号)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一、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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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生态保护补偿与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西部大开发战略,以及武陵山、乌蒙山、滇桂黔石漠化等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脱贫攻坚有机结合,试点先行,稳步实施,探索建立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逐步扩大补偿范围,合理提高补偿标准,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实现全省森林、草地、湿地、水流、耕地等重点领域和禁止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重要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补偿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跨地区、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取得明显进展,多元化补偿机制初步建立,基本形成符合省情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体系。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_交^易=网 tan pa i fa ng . c 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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