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全力打好减排决胜仗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喻妙 高原等2015-10-27 11:05

2015年是“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收官之年。湖北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政策和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下达的减排目标,不断探索适合全省总量减排的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创新手段、强化问责,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经环境保护部核定,截至2014年,湖北省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提前超额完成了“十二五”减排目标任务。氨氮排放总量也完成了96.95%。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今年,湖北省在总量减排工作上坚持高目标、严要求,动力不减,压力不降,继续鼓足干劲,全力攻坚“十二五”总量减排收官战。2015年上半年,湖北省化学需氧量等4项指标全部下降,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探新路 开展初始排污权核定试点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要求的重要改革事项,也是湖北省委全面深化生态环保领域改革的重点任务之一。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2014年8月,国务院提出要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体系,明确了总体目标要求。为了让政策落地湖北省环保厅组建工作专班,召开专家论证会,充分征询相关单位意见,对现行制度文件进行认真梳理、逐条分析、细致修改,结合湖北实际,拟定了《湖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办法》,印发了《湖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核定实施细则(暂行)》,进一步完善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制度体系。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今年5月,省环保厅印发《关于开展全省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污权核定工作的通知》,积极部署初始排污权核定工作。目前,武汉、荆门、鄂州、宜昌等4个城市陆续开展了此项工作。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为明确初始排污权核定的技术要求,省环保厅选定在鄂州市开展技术验证,并借此推进鄂州市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污权核定和分配试点工作。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鄂州市环保局制定了《鄂州市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污权核定及技术规范验证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引进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作为技术支撑单位,并邀请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以及湖北环境资源交易中心的专家,向辖区内45家工业企业详细讲解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相关法规和要求,介绍湖北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交易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企业申报流程、电子交易程序和相关要求等,并印发了《2015年鄂州市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鄂州市新增建设项目排污权交易受让方及交易量,初步落实市排污权交易的申报工作。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 an g.com

前不久,武汉市环保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污权核定工作,核定范围包括市环保局公布的2015年国控、市控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和生活垃圾填埋场除外),在2015年年底前,按照国家、省确定的技术方法和规范,对各排污单位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粉尘5项主要污染物的排污权和实际排放状况进行全面核算,并在此基础上确定企业的初始排污权。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排.放_交^易=网 t a n pa ifa ng .c om

“要按照要求和时间期限完成初始排污权核定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和核定工作培训力度,确保企业知晓核定工作要求并积极参与,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工作,确保核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武汉市环保局总工程师张颉表示。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今年10月中旬,省环保厅组织召开全省排污权核定和交易管理培训班以及市级排污权交易及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座谈会,传达了国家、省关于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排污权初始核定、排污许可证管理的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印发的《湖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核定实施细则(暂行)》,明确了排污权核定的技术和管理要求,对各地环保局总量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负责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0排0放^交-易=网 ta n pa i fa ng . co 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